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党工委把贯彻落实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做到动真碰硬,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方案,立即行动。2018月11月12日下午,区党工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园区实际,区党工委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60个问题,逐一对照检查,研究制订了151条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工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逐条逐项督促落实。
二是明确分工,协同推进。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明确区党工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确保整改任务清、措施实、效果好。
三是以上率下,真抓真改。整改以来,区党工委书记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坚决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持突出重点抓整改,重点督查整改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持续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和党风政风行风的净化,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真抓实改,立行立改。坚持分类施策,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
五是建章立制,层层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们修订完善有关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规章制度8项、规范工作程序4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0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33个,27个正在推进。截至目前,已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22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调查处理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交办信访件11件,查实2件,了结7件,正在初核2件。
二、整改落实情况
区党工委坚持立行立改,按照边查边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全面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从严惩处与加强监督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逐一落实整改任务,着力增强震慑、遏制、治本效果。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目前已有33个问题整改完成。
1.关于“农村执政基础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精干、高效”原则,开展村居干部队伍整顿工作,举办村居干部培训班2次,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增强。
二是强化村居干部考核激励,明确选任标准和退出机制,基层党组织引领致富、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增强。
三是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教育引导党员争先锋、作表率。
2.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还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深入推进“263”专项整治,大恒纺织等39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关停。
二是强化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加强排污管网维护保养,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厂提标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题桥纺织、亚邦药业等10家企业污水接管已全部到位,达到全覆盖。
三是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69名农村公益性保洁人员的考核力度,村居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实现集中收集、定时清运。
3.关于“执行民主决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新制订《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工委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及决策执行反馈的原则和要求。
二是议事决策过程中,坚持充分征求党工委班子成员意见,确保各项工作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党工委议事决策水平全面提高。
4.关于“以两委班子会替代党工委会议,会议大合拢,非党工委委员参与党工委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三重一大”事项党工委会议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严格规范党工委会议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程序,巡察整改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方才实施。
5.关于“执行政策时,有“打擦边球、搞变通”现象”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全面排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存在问题,坚决做到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6.关于“党工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党工委会议采用专门记录本,明确专职人员记录,严明责任,认真审定,确保对党工委会议记录规范,内容准确,及时归档。
7.关于“党工委班子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工委每季度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听取一次党工委班子成员、各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任务综合考核。
二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学习教育。修订了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制度,制订道德讲堂、法纪宣讲等活动计划。结合冬训工作,组织各基层党组全面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认识,教育党员干部面对政治笑话、错误舆论时敢于正面驳斥、严肃批评。
8.关于“理论武装自觉性不高,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各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村居(单位)上专题党课,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18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巡察以来,已组织周六机关集体学习6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学习4次,中心组学习4次、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2次,专职招商人员每月集中学习1次。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组织“意识形态十个方面履职不力情形”学习,明确党工委成员责任分工,认领问题不足、立行立改、即行即改。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党工委书记全年检查班子成员学习笔记2次、检查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学习笔记不少于3次,着力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成效。
9.关于“党务、居务未按要求及时公开”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活动,结合市县纪委和县直单位明察暗访的反馈意见,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反映的黄河居群众建房、兴太离任村干部工资、个别居党群服务中心周围环境差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加大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力度。区纪工委牵头,每季度对党务、居务、财务等进行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10.关于“党员不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迟交甚至不交党费现象突出,个别党员或支部半年甚至几年才交一次党费,迟交党费多达121人次。”问题的整改。
2018年11月10日,举办区基层党建业务工作培训班,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60余人进行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业务培训。对未及时缴纳党费、不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及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未缴、漏缴、未足额缴纳的通知补缴。2018年度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党费已按规定标准缴纳到位,收缴台账规范、清晰。
11.关于“收取基层支部党费不开具收据,达16例次。不及时足额向县委组织部解缴党费,党费有截留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5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与各基层党组织逐笔核对,对未开票据的补开到位。
二是在江苏银行响水支行开设党费专户,确保所收党费专户管理,及时上解。
12.关于“‘两学一做 ’活动期间全区未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
按照党费收缴专项检查要求,认真开展2008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清查补缴党费36930.50元。各基层党组织对专项检查活动补缴的党费和2018年度党费缴纳明细在党员大会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13.关于“公务(商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重新修订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对公务接待批准流程、接待标准、报销清单和费用支出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要求财务审核人员严把财务票据审批关,对不符合规定、要素不齐全的接待费用票据不予报销,并明确公务接待及审批、审核责任追究措施,确保公务接待严格按规范执行。
14.关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取消公务车辆里程承包,严格公务车辆派单管理,实行加油卡定点加油和车辆定点维修。对2015年以来公务车辆支出全面排查,相关责任人退还包干车辆报销汽油费1840元,无明细清单报销汽车用品费用5800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因公出国(境)经费报支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健全完善园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及费用审批制度,明确因公出国(境)预算编制标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2015年以来因公出国(境)经费报支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与组织因公出国(境)事项的相关部门对接,完善相关审批文件、资料。
16.关于“秸秆禁烧等实行保证金奖励制度,保证金交纳及奖励标准较高”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保证金奖励制度,在夏、秋两季兑付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保证金与奖金同奖同罚。
17.关于“支付招商奖励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修订完善项目考核奖惩文件,建立项目奖惩台帐,明确奖惩兑现标准,做到奖罚有据,条目清楚。
18.关于“巧立名目发放奖励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对园区出台的考核文件全面清理并逐一排查,规范补贴、奖励发放,杜绝发生违规发放奖励补贴现象。
19.关于“非专业人员领取专项补贴”问题的整改。
对照上级规定,规范专项补贴发放政策依据及标准,对领取专项补贴情况进行排查梳理,8名不符合领取专项补贴人员退缴津贴38600元。
20.关于“项目建设‘走捷径’,边建设,边办手续”问题的整改。
2018年11月中旬以来,我区举一反三,开展了全区工业企业环保专项治理行动,排查出7家工业企业无环评手续,全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签订了整改承诺书,其中3家企业已通过环评审批,其余4家企业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环评手续。
21.关于“虚增财政收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执行财税政策法规,健全财政收支管理制度,加大现有企业服务力度,壮大现有税源,推动园区高效务实发展。
二是加大智能终端、绿色动力等重大新兴产业项目招引力度,强化项目服务,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着力培植新兴支柱财源。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民主生活会文件精神,明确民主生活会操作规程,严格审核把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是区党工委对2015年以来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材料雷同的5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23. 关于“个别村居发生在已征收的土地上突击栽种树木获取重复补偿和截留、挪用补偿村民青苗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突击栽种树木和违章建筑的问题严肃进行查处,同时举一反三,实行一案双查,依规依纪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补偿款原则上一律采用银行存单和一折通方式发放,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24.关于“违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明确分管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形成“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程序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对机关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区主要负责人已不再签批财务。
25.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财务支出,理清财政与平台公司资金往来,完善拆借手续,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科目报支费用。
二是对区财政、国有公司、融资贸易公司53个账户逐一排查,已注销4个,对因融资设立的银行账户,待贷款清偿后予以注销。
三是规范支付管理,1000元以上费用支出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26.关于“大额资金转出无会办意见、无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大额资金调拨一律需经党工委会议批准后转出。
二是制订国有平台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调度实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主要分管领导审批会签制,规范资金拆借程序。
三是规范财务印鉴、支票等管理,建立可控、高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资金安全。
27.关于“恢复党员权利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全面开展留党察看党员大清查,对符合条件的3名党员进行走访调查,征求所在党支部、公安等部门的意见,经2018年10月20日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恢复了3名曾受到过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权利。
28.关于“‘两个责任’尚未完全落地”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发生违纪现象的村居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查,确保依规依纪处理到位。
二是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班子成员与分工联系村居、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进行督查,确保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以党员干部冬学冬训为契机,各班子成员到分工村居开展讲党纪说法规系列活动,确保廉政教育深入人心。
29.关于“招标未按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区财政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招标公告现均按照规定期限公开发布,项目实施单位全部从县招标办预选库中抽取。
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达到规定数额的一律先履行预算编制审核程序,并公开招标;5万元以上、未达到规定数额项目一律履行公开议标程序。凡工程项目达到1万元以上,必须编制项目预算或费用清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项目预算和经费预审,严把项目预算决算关,项目送审价原则上不得超过招标价10%,审计核减率超过5%部分的审计费用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列入合同条款之中。
二是围绕工程项目变更、工程签证追加等重要环节,修订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项目变更、增加签证工作程序。
31.关于“合同付款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审计前付款不超过招标合同价70%的规定,并将该规定作为明确的条款,写进工程合同,形成规章制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现象。
32.关于“居委会干部参与属地工程建设,且工程项目无招标、无预算、无合同。”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项目发包程序,全面排查村居干部参与属地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发现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杜绝村居干部违规参加属地工程建设。
33.关于“档案不完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工程项目逐项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并及时送档案室存档。
二是定期检查项目档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园区功能定位多变”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质量修编园区总体规划,已委托省规院,围绕“六个高质量发展”和“两海两绿”要求,编制园区总体规划。
二是高标准推进“产城融合”,针对招商新特征和产业新动向,进一步完善开发区产业规划,目前新一轮规划已形成初稿。
2.关于“园区产业特色培育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编制新兴产业、特色园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纺织染整等传统产业提升计划。
二是区中园建设全面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10万㎡标准厂房已建成交付,二期5万㎡和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16万㎡标准厂房预计4月底前可交付使用。另有27万㎡邻里中心项目已启动实施。
3.关于“创新驱动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工业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办法》等政策文件,米兰、荣生、嘉文等3家企业创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恒康、支点等16家企业创成省级民营科技企业。
二是积极搭建创新发展平台,已完成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钜成新能源、亚邦药业、荣生电子等企业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其中亚邦药业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的研究生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通过省级创建验收。
三是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2018年,全区企业投入研发经费5000余万元,新增发明专利6项,注册商标8个,其中马德里国际商标3项,园区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效。
4.关于“企业外向度和园区开放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抓外资招引。加大外资企业的招引力度,突出广州、东莞、昆山等外资密集区,加强信息摸排,努力打开缺口。2019年1月,引进韩国客商投资的护肤品项目1个。
二是提高园区外向度。坚持实绩导向,加大外资项目引进力度,鼓励现有企业扩大外贸贸易。同时,正在选聘1-2家招商中介机构代理外资项目招商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从全县机关抽调优秀人才,同时面向社会招聘的专职招商人员,新一轮招聘已完成笔试、面试。设立区项目服务中心,配备3名专职人员,全程帮办、代办各种手续,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5.关于“产业转型速度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改升级,金米兰纺织、北林纺织等企业购置了日本、意大利先进生产设备,节约用工50%;艾迪传动购进日本全自动生产线,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步伐加快。
二是产业转型步伐加快,突出电子信息、绿色动力、新能源等新兴产业,2018年10月以来,先后引进亿元以上新兴产业项目4个,新开工3个。
三是强化项目服务推进,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全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企业良性运行、项目加快建设。
6.关于“存在债务和社会稳定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控制债务规模。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相关规定,发展所需融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按照《响水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三个20%”的要求,积极化解存量债务。
二是严格担保行为,对已发生的存量担保逐笔梳理,与担保企业逐一对接退出措施,目前已减少反担保企业1家;依法对发生代偿风险的企业担保进行追偿,已追偿90万元。
三是规范国有企业运行。严格按照国有企业运营管理规定,制订了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办法,正按程序选优配强区属国有企业班子。
7.关于“脱贫攻坚不够精准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村居党员干部每季度都开展一次结对帮扶活动,明确各居会计担任扶贫专干。
二是通过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安排公益岗位等方式,2018年度共有430户低收入户1072名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
三是进一步分析剩余350户低收入户致贫原因,逐户制定精准帮扶措施,确保2019年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
8.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了村居规范管理意见和小微权力整治方案,印发村居小微权力清单,推进村居管理规范化、民主化。
二是全力补齐民生事业短板,东风居新增4300㎡标准厂房,集体增收稳定在25万元以上;环南居农贸市场启动了总投资125万元的营业用房建设;县乡河道疏浚完成15条27.4千米整治任务,整理村居沟塘27条(个);黄河、黄东4个村居完成620座厕所改造任务;与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1次。
三是扎实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黄河居热电厂地块42名失地农民参保手续基本完成,东风居中奥尊府等地块43名失地农民参保材料正在审核,其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正在推进。
9.关于“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开城居党群服务中心建成使用,黄河、黄东、开城文化礼堂已经封顶,环南文化服务中心已建至二层,灌江、金湾以及响港、葛庄合建的村居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建设。同时,为10个居(社区)配备了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室等文化阵地。
二是丰富文化生活。利用道德讲堂、村居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阵地,落实各居组织好群众文化娱乐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同时,积极与县文广新局做好对接,邀请县淮海剧团等,定期开展送戏、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三是严格宗教管理。自2018年11月份开始,每个居委会明确1名宗教工作联络员,区组织人员每月走访1次宗教堂点,每季度召开1次宗教工作例会,扎实推进“四进教堂”活动。
1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规范党支部撤销、设立程序,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形式,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二是开展党员信息核对排查。对破产、倒闭企业60名党员,通过联系原企业负责人、职工,争取公安、通信等部门支持,逐一查找、核对党员信息,结转组织关系19名,已联系春节返乡办理结转手续16名,其余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
三是对全区基层组织换届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未按期换届的葛庄居党总支及各居党总支下属支部,结合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做好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候选人选拔工作,为2019年基层党组织换届打好基础。
四是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回头看,对相关居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整顿,推动转化升级。
五是党工委对原负责整改台账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1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定位不高,得过且过,不少居委会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思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区党工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
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基层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强化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的常态化监督。
三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组织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党基层建工作述职评议活动,提高党建工作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的比例。
12.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非公企业党员排查。组织开展非公企业党员情况专项检查,摸清流动党员动态,对2018年以来流出的18名党员,逐一对接联系,限期结转组织关系,确保流动党员纳入有效管理。
二是按照园区产业和企业分布情况,对56个非公企业党建情况全面排查,划分5个党建网格,健全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强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
三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规定对失联党员进行清理。
13.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党员发展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党员发展工作不力的基层组织党工委及时预警提醒,对长期未发展党员的相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对近几年党员发展材料“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规范。
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精准脱贫、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管理人员等方面27名优秀人员,明确党支部强化跟踪培养,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整体素质。
14.关于“领导力量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党工委向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汇报,结合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逐步按照市“三定”方案配齐配足领导力量。
二是调整两委班子成员分工,党建及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工委委员分管。
15.关于“开发区机关存在超编现象”问题的整改。
已与县编制部门对接,根据开发区工作实际,逐步推进行政超编人员调整消化工作。
16.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央、省关于开发园区改革创新发展文件精神和市县“515”人才计划,研究制订开发区人才引进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对优秀人才进行奖励,优化开发区人才成长环境。
二是制订全区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加大在职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全区党员干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富民增收、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三是根据园区发展需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和用人空间,推进懂招商、会外语,懂金融、善管理的专业人才引进工作。
17.关于“居委会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私聘滥用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居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格居委会编制管理,各居委会在编干部原则上不超过8名,对征地拆迁、服务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集中的居委会,每居聘用人员不超过3名。
二是开展“百名领头雁”培育工程,在全区推选60名居级后备干部,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的农村后备干部队伍,为2019年居“两委”换届打下基础。
18.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开发区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标准、报销流程。对违规乘坐交通工具、多报学习补助费用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退缴超标准报销费用136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