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
“胡组长,今天派驻组来给我们开展这个廉政谈话特别好,我正好有事向您汇报,3月5日我家女儿结婚,想喊同事们一起吃顿饭,您看能不能?”
“按照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和接受下属、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岗位职权行使有关人员参加本人或以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名义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宴请只能邀请近亲属,你作为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注意社会影响。”
这是近日盐都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胡平与一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时的对话。谈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胡平得知该党员干部要为孩子办喜宴,并想邀请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立即对其进行提醒,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重点监督岗位,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谈话内容围绕履职尽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及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等方面,并对其所分管的职能进行风险点剖析,突出重点,同时,对谈话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倾向进行及时提醒。今年,该组已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从接受谈话的干部反馈来看,这种谈话导向性好、节点性好、针对性强,严肃不失亲切、警示不乏关爱,正是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具体实践。(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