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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纪委“督办+回访”做实信访后半篇文章

   “您好,请问您是三灶镇沿渠村的老嵇吗?我是县纪委的小胡。前期您实名反映沿渠村村主任刘某违纪问题,现已调查处理结束,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刘某诫免谈话。对于这个处理结果您还满意吗?”这是阜宁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日前电话回访实名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一段话。 阜宁县纪委为了消除反映人对“纪委受理的举报农村干部的实名信访举报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转给镇纪委调查后,就不管不问”的这种担心,阜宁县纪委对转镇(区、街道)办理的实名信访举报件采取了“督办+回访”的工作模式,在转办署实名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之前,信访室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在规定办理时限5日前,如果承办镇(区、街道)纪(工)委还没将办理结果报结、反馈的话,县纪委将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进行监督。在镇(区、街道)纪委案件办理完成后,县纪委将对实名举报人进行电话或入户回访,了解信访举报人对案件办理情况及结果是否满意,确保事事有回音。 近两年来,阜宁县纪委共办理实名信访举报件126件,查结102件,查实83件,处理91人,在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回访满意度调查中,满意案件92件,满意率达90.19%。(张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