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建立 “四查”机制做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阜宁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要求,围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痛点、难点,建立“快速自查、深入排查、全面督查、严格追查”四项机制,切实夯实筑牢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防线。
一是快速自查。阜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汇总统计2018年暂未办结的实名反映信访件,由分管副书记组织召开专项会议,责令各承办单位对逾期未办结的实名反映人进行反馈,当面解释逾期原因,并承诺办结期限,双方在实名反馈表上签字确认,目前已反馈12人次。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自查自纠,弥补工作疏漏,起底信访隐患,杜绝信访苗头,把风险降到最低。
二是深入排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公安、信访等部门对纪检监察重点信访事项和重点信访人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重点稳控无理缠访闹访、贴牌信访、重复访人员。深入了解重点信访人员的精神状态、信访需求,及时掌握动态,做好慰问安抚工作,坚决杜绝越级上访、极端上访、非法上访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全面督查。督查各镇区对尚未化解的重点信访件、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调查情况,进一步推动问题化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好信访“回复”反馈机制,确保信访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安排专人督查两会期间各镇区、单位信访维稳信息“零汇报”制度执行情况,做到有情况及时掌握、及时预警、及时处置,确保将信访矛盾吸附在当地。
四是严格追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将工作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严明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制度规定不落实、处理不当、履职不力、稳控不及时,发生全国“两会”期间到省、进京集聚上访、越级非访的,将实时启动“问责”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查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信访稳定工作组织有力、指挥畅通、机制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