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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力打造廉洁检察新高地

    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强化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努力维护好该院的政治生态。
    一是聚集业务抓监督。开展“三个跟踪监督”,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涉案款物,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材料进行跟踪监督,并探索建立与员额制相配套的监督机制。突出 “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重点,主动介入监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会同检察案管部门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文书评审等活动,对司法办案开展不定期督查。推动“互联网+监督”,关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检察权运行中的异常现象,及时捕捉廉政风险预警信息。
    二是完善机制抓监督。排查市检察院一级廉政风险防控岗位2个,二级廉政风险风控岗位9个,廉政风险点78个,修改完善《盐城市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制定防控措施55条,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指导该院制定《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工作廉政承诺书》,对建设项目等要求按规定实施阳光操作。会同院相关部门制定《关于重申盐城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三十个一律不准”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检察系统纪律作风建设。
    三是用好巡察抓监督。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督促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针对三方面10个问题制订了36条整改措施,每月督查一次,整改销号,目前除7条需要长期整改外,均已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按照“六围绕一加强”的新要求,修订完善《盐城市检察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对市检察院两个部门和东台、阜宁、建湖三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