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正风肃纪管节日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二项纪律规定,谨防“节日病”,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近期,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正风肃纪管节日,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严明纪律规矩。要求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隐蔽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相互吃请、迎来送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筑牢思想防线。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抓早抓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党员干部职工打招呼、提要求、发警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祥和、朴素、廉洁、安全过节。
加强内部督查。督促驻在部门要充分发挥钉钉子精神,保持正风肃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化,坚决履行监管责任,要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内部检查,认真督查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封存和内部食堂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制止和纠正。
严肃执纪问责。要求驻在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紧急舆情和发现的内部督查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有关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绝不允许隐报、瞒报。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组织明查暗访,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的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孙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