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系列报道④: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迟报几天也不行”,3月8日,市委巡察办向有关被巡察党组织发出通知,严肃要求就迟报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的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有的开展专项治理还不彻底,有的整改雷声大雨点小,有的出台制度但执行不力……”2018年12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委前三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督查通报》,一针见血指出整改中存在的11个方面问题。
“巡察整改是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政治纪律,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在2018年7月、8月和2019年3月先后三次召开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市委书记戴源态度鲜明。
从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开始,全市上下就把巡察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把推进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17年4月,副市长李逸浩参加市城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抓好问题整改,一刻不停歇地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这是市分管领导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的一个缩影。
2018年以来,根据巡察发现的“有的干部将规划师等资格证书挂靠在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市民政局朱法锦非法占有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等多个带有典型性的突出问题,全市先后启动违规挂证取酬、宕欠公款、侵占公房等多个“清风行动”,有力整治了面上顽疾。
“老先生,你和奶奶住在福利院多久啦,你们觉得这里的管理服务怎么样?”2018年10月,市“抽样回访”巡察质效工作组一行走进市民政局直属的市社会福利院,实地察看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抽样回访是我市推动整改的又一创新,工作组汇集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等方面人员,从不同视角全方位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整改责任上调一级、共性问题未巡先改、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整改建议函制度、强化整改成效评估……在市委主要领导支持下,我市积极探索实践,激起巡察整改工作一池活水。
各县(市、区)在巡察整改上也积极实践,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东台市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力促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盐都区高位推动整改工作,将前一轮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纳入向书记专题会汇报内容;射阳县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三资”监管不力等共性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等16项制度规定;响水县通过完善制度、建立信息化平台、创新管理模式等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源头治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