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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强化平台运用 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正式上线使用以来,大丰区纪委监委紧握综合监管平台利剑,坚持监督常态化,依托平台精准发现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现象,及时采取通报、督办、问责等措施,推动责任层层传导,更快更严更实巩固发展污染防治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纪委监委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坚持“培训+考核”,保障人员操作正确精准。在各责任单位形成“1+1+N”人员配置体系,即1个分管领导,1个平台操作专员,N个问题线索调查处置执法人员联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并抽调41名人员专门负责平台业务操作。通过建立业务沟通微信群,开展集中培训、知识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促进监管平台相关工作人员提升业务能力,确保监督工作的实施更加精准到位。

    坚持“监督+问责”,保障线索处置快速有效。落实专人对各责任单位的线索处置情况开展全天候、立体式、不间断监督,对各责任单位线索签收不及时、线索办理进度慢、办理上报不规范、线索处置后重复举报等情况进行及时督促提醒和工作群通报,并在必要的时候启动问责程序。先后向责任单位发出监督提醒537次,全区问题线索办结率96.55%。

    坚持“线上+线下”,保障执法过程透明规范。督促提醒各责任单位线索处置人员运用移动执法仪、数字城管手机APP规范执法,及时上报执法过信息数据,通过对问题线索处置过程的全程监控,对执法不规范、上报不规范进行通报并启动督办程序。截至目前,通报各责任单位不规范执法16起,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