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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七个一”警示教育持续释放震慑感召作用

5月10日上午,浙江省衢州市供销社副主任高金坚携带一黑色公文包来到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见到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高金坚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叠整整齐齐的现金和一张银行卡交给组织,据统计,现金金额共计超15万元。这是该省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处级领导干部。

“由于自己对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不够重视,严重丧失党性原则,致使自己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而且越走越远,问题越积越大。”高金坚在谈话中,对自己曾经的行为懊悔不已,并坦陈自己一度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违纪违法的行为不会被组织发现。

“事实上,组织已经掌握了高金坚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衢州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刘诗钢介绍,今年3月底开始,衢州市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对市民政局进行巡察,并延伸巡察市老龄办及“三助”爱心协会。巡察发现,高金坚在担任市民政局党委委员、老龄办副主任、“三助”爱心协会副会长兼法人代表期间,可能存在着优亲厚友等问题并涉嫌侵吞公款。因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金额巨大,市委第三巡察组提请市纪委监委联系市民政局的第二监督检查室提前介入,联动分析研究,形成合力。随后,市委巡察办将相关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

为使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浙江省委下发《2019年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参观活动、召开一场警示教育大会、剖析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组织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清廉文化创建活动”等“七个一”活动。衢州市贯彻省委有关部署,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了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熊雨土,常山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土木及常山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顾建华等近年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警钟》、编印《忏悔录》发放给各县(市、区)及市级机关各单位。

“剖析的三个对象,我以前在常山工作时就熟悉。熊雨土是我在常山县委党校任教时的学员,顾建华是我在常山县委办时的同事、同一班子成员,甘土木是我高中同学。他们的人生经历以及后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思想根源和变质轨迹,与我是何其相似!”这些鲜活的案例,让高金坚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注意到片中甘土木主动投案,并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如实交代所犯错误,积极退赃后,市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对甘土木从轻或减轻处理,法院审判时依法对甘土木从轻处罚。

“片中的细节让我意识到对抗组织只是徒劳,只有主动投案自首,向组织坦白交代,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高金坚决定不再逃避,于是便有了开头主动投案并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的那一幕。

高金坚的例子在衢州绝非个案。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间,该市已有29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持续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高金坚的主动投案,是受警示教育月活动的直接感召,同时也是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打虎拍蝇、巡视巡察等震慑作用日益提升的必然结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腐败分子来说,认清形势、尽早回头,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及时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