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派驻单位召开物资供应商廉洁教育会
日前,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哨位前移,探头前置,召开物资供应商廉洁教育会,服务盐城市法院的25名物资与服务供应商签订了廉洁承诺书。
会上,划出四条禁线:所有物资与服务供应商不得向法院人员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各种消费服务卡等);不得向法院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向法院人员以任何方式输送利益,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向法院工作人员提供违反党纪国法的其他事项。
廉洁教育会专门邀请资深刑事法官讲解行贿罪、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及行、受贿一起打击的刑事政策。现场通报了涉物资供应领域的3起典型的行贿罪、受贿罪裁判案例。以案为例核算了犯罪对个人、家庭、单位所造成的难以弥补的损失成本。
就清单明责,防范寻租。第19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三个务必”。务必落实 “一岗双责”,单位负责人既抓经营又抓廉洁管理,真正做到管事、管人、管纪律;务必制定铁律钢规,迅速建立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配套的纪律制度来有效约束规范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商务行为;务必明确的监督职责,对于廉洁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检查、监督落实,不让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全力推动所在单位配合、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三家物资与服务供应商代表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实现良性合作。25家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现场签订了廉洁责任书。承诺议式上,约法三章,凡脚踩“四条禁线”的,将被列入市法院服务企业“黑名单”,终止合作。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卢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