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8·正风反腐在盐城之四:狠抓正风肃纪 建设“清风盐城”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0个、处理619人,通报曝光55批次。
●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全年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2067件,同比增长19.3%。
●召开两次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播放《向作风顽症亮剑》系列专题片。
纠正“四风”,坚定不移。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监督手段,作风建设持续深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盯住春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市组织违规吃喝和公务接待情况“回头看”,重点查处违规吃请、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0个、处理619人,通报曝光55批次。一着不让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整治7类26个重点问题,推动“四风”整治向更深层次迈进。
组织开展违规挂证取酬、宕欠公款、侵占公房、吃空饷等六个“清风行动”,清理挂靠人员1751名、1082万元,清缴个人欠款2000余万元,清退违规占用公有住房375套,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4933万元。
聚焦基层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系统治理基层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三资”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全年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2067件,同比增长19.3%。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镇村大走访”活动,走访125个镇(街道)、1120个村(居),访谈对象42000多人次,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3345条,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系统治理,全市农村基层违纪问题频发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新查处案件中末次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的占23.7%,2018年仅为12.5%。
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制定出台村级9大类32条“小微权力”清单,在1952个村(居)推行村会计异村任职,试点开发“农村用工管理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件18人。开展全市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办问题线索205件,处理45名违纪违法人员,关停或取缔违规培训机构1031家。
着眼全局优化机关作风。扎实开展“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专项整治,聚焦“庸懒散拖”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先后组织明查暗访近400次。
召开两次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播放《向作风顽症亮剑》系列专题片和通报问题整改片,引导市级机关各部门服务意识再增强、办事效率再提高。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措施》,从促进惠企政策落地、督查督办重点问题、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8个方面,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职能,推动构建“清”“亲”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