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市水利局扎实推进河湖“三乱”整治重点工作
近日,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了市水利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全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问题,计划2020年底,实现全市河湖基本杜绝涉河涉湖违法行为。
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等形式,掌握了全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截止目前,市河长办分三批下达的省、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1051个主要违法问题清单,已完成整治966个,提前完成2019年度目标任务,其中525个已通过验收,其它地区的验收正在积极组织中。尚未整改完成的85个问题,市河长办已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河湖“三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在调研基础上,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还现场监督了“三乱”整治成果验收工作。根据《盐城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市水利局组成验收组,对市河长办下达射阳县的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2018年度 “三乱”整治违法行为整改成果进行专项验收,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验收工作。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射阳县长荡镇、兴桥镇和黄沙港镇河湖“三乱”整治现场,听取了射阳县水利局的工作汇报,观看了射阳县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纪录片,查阅了整治台帐资料。经过核查,验收组确认本批河湖“三乱”整治成果符合《盐城市河湖“三乱”整治违法行为整改验收和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同意全部通过市级验收。本次验收结束,市河长办下达给射阳县的279个河湖“三乱”整治违法行为整改成果全部通过市级验收。
验收结束后,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射阳县水利局要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强化河道管护主体责任,全面压紧压实河长工作责任,加大巡河管河治河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努力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同时要求市水利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全市河湖“三乱”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