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三个要”抓好警示教育活动成效
近日,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 “510”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该组督促驻在部门以本次教育活动为契机,促进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牢“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争做干净忠诚担当的党员干部。
警示活动要精心部署,有序开展。该组督促驻在部门紧扣“知敬畏、严自律、尽职责”主题,结合部门实际制定“510”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五月上旬组织党纪条规廉政知识测试、开展廉政实境教育、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五月中旬布置“清风盐都”公交站台、开展党纪条规廉政知识测试;五月下旬组织签订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廉洁家风家训”主题征文活动、制作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参与督导驻在单位的每一项活动安排,确保“510”警示教育活动每项内容紧密、有序、高效地完成。
警示活动要创新方式,突出亮点。该组督促驻在部门深刻认识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活动亮点,创新活动开展方式。会同驻在单位积极探索警示教育活动宣传方法,督促指导驻在部门持续深入打造“清风盐都”公交站台,完善城乡和镇村公交站台廉政文化宣传版面,在S331、S125、恒力大道和部分农村公路公交站台建立100个廉政公益广告版面,让勤廉清风与公交站台同步延伸。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在等车、休闲散步中就能感受到廉政文化氛围,接受潜移默化的教育熏陶。
警示活动要持续震慑,常态长效。督促驻在部门把开展“510”廉政教育系列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让警示教育活动形成震慑力。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积极参与,自我警醒、自我净化。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全面提升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该组将持续运用党课教育讲廉、谈心谈话倡廉、典型案例警廉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吉采书 商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