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四靠前”监督 当好“广角度”哨兵
近年来,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中心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通过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对驻在单位实施“四靠前”监督,全力当好“广角度”哨兵,有力促进了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靠前压实责任。不断夯实党委(组)主体责任,要求驻在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参与制订驻在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求党委(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做好作风建设的“施工队长”,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职”,既要管业务,又要管纪律,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下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也要扎实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凝聚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合力。
靠前开展教育。组织驻在单位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全会精神、省市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从严从实抓好廉洁纪律教育,夯实遵纪守规思想基础,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行动自觉、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防线。截止目前,共对驻在单位开展专题教育8场次500多人次。
靠前谈话提醒。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开展不同形式廉政谈话。一是任前谈话,监督关口前移,对提拔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结合新的岗位特点,筑牢廉政自律防线、促进履职担当。二是常态谈话,每季度对驻在部门的中层干部开展一次常态化交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开展情况,敲响拒腐防变的警钟。三是警示谈话,对在单位内部有一定反映、来信来访中、巡察反馈中发现有苗头性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敲响警钟,促其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对有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和改进意见。截止目前,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8人,提醒谈话21人,诫勉谈话9人,常态化谈话110人次。
靠前嵌入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擦亮“嵌入式”探头,通过参加驻在部门会议、调取相关文件资料、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形式,将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同时丰富日常监督形式,改变被动依赖信访举报进行监督的局面,实现关口前移,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随机抽取部门和单位,不打招呼,明察暗访,检查机关部门工作作风执行情况。目前共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会议45次,修订完善制度24项,开展明察暗访12次。突出重点监督,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要节点,重点监督“三重一大”、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做到每月督查一次。实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紧盯关键部门权利运行全过程,紧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全过程,紧盯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结合当前工作要求,立足监管的再监督,定期对驻在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监督是否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是否重检查轻整治、是否实现闭环管理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能,避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目前共监督“三重一大”项目29次,开展重点监督10次。(夏兵 季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