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安徽铜陵市纪委监委宣布阜阳中院党组成员孙宇被查

安徽省纪委监委的通报,证实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独家报道阜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宇被查的消息。
据“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6月2日援引铜陵市纪委监委的消息称:阜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澎湃新闻5月31日从安徽政界多位人士处获悉,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宇,近日在外地参加单位集体学习时被有关部门带走。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安徽省纪委监委的通报,孙宇被查的消息援引自铜陵市纪委监委,显示其目前由铜陵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另外,这也是一则指定管辖的案例。
“指定管辖的原因多样,如办案力量、资源有限,办案过程中有不当干预等多种因素。指定所辖的其他监委办理相关案件,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的公正性。”《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5月11日刊发的报道《安徽省监委指定管辖案件十五起》称,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定管辖是监察法中明确的一项制度。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报道称,“据了解,安徽省各级监委组建后,立即启动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截至今年(2018年)3月底,全省省本级指定管辖案件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