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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

阜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战。

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研判工作机制。成立研判工作小组,定期召开研判会,具体负责研判上级交办、信访受理、公安移交、巡察发现、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提出明确处置意见。严把涉黑涉恶“保护伞”认定关,成立涉黑涉恶“保护伞”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对县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属于涉黑涉恶腐败、是否属于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情况进行综合认定,提出明确认定意见。

建立涉黑涉恶问题“每案必问”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各具有审查调查职能的单位对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开展审查调查时,要对审查调查对象是否掌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询问。询问后发现有涉黑涉黑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审查调查组必须严格保密,并向案管室移送相关线索材料,案管室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按照线索分办流程转交相关单位办理。

深化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同配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和公安干警的协作意识和作战能力。在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人员抓捕审讯之时起,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上案调查,会同公安机关深挖幕后“保护伞”和“关系网”,及时固定和搜集证据。加强办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腐败、破网打伞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