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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精准施策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经过两轮检查评比打分,阜宁县综合得分127分,排名第一。”7月5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检查评比现场宣布道。 
  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案件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阜宁县纪委监委遵循“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和问题导向,围绕案件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推进工作创新,通过加强业务指导、严把审核关口、集中观摩评比三项举措,持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提升。 
  强化业务指导 提升履职水平 
  “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违纪违规人员如何处理,我们正发愁找不到依据,县纪委审理室将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秸秆禁烧的文件规定发到‘阜宁审理’微信群,真是太及时了,便于我们准确定性。”三灶镇纪委书记周国成表示。 
  近年来,阜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业务指导,通过“阜宁审理”微信工作群,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党纪法规释义、国家政策文件等,为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法规支持。 
  坚持线上线下同步释疑解惑。郭墅镇纪委在调查一件反映某村违规发展党员的人民来信时,对能否立案感到底气不足,派人专程到审理室咨询。审理人员与基层同志共同对照发展党员工作规则逐条分析、研究,迅速找出该村在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定性量纪的切口。“我们来之前心里没底,经过审理室的同志讲解后,感觉底气足了,每次到审理室‘取经’,我们都有新收获。”郭墅镇纪检干事秦丽深感受益匪浅。 
  针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同志人数多、阅历浅、办案经验不足的现状,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改进和拓展业务指导方式,开展“以案代训”活动,对案件审核把关时,要求“人、卷”同时到位,现场反馈审核意见,现场业务指导。 
  近日,罗桥镇纪检干事郑云带着一件经济案件卷宗到审理室过堂,由于认定违纪事实的证据不充分,协审未过关。郑云觉得该起经济案件比较复杂,对如何入手补证,感到一筹莫展。审理人员耐心地讲解,帮助她分析问题症结,指出调查取证的方向和方法途径。她按图索骥,很快补全了证据,事后感慨道:“农村经济案件并不难,只要找对方法和路径,有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的业务指导,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办好案件。” 
  “立足夯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对着卷宗‘手把手’带、‘一对一’教,既保障了案件质量,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审理室副主任姚其建表示。 
  严把审核关口 守住质量底线 
  “得益于审理室的严格把关,在纪律处分执行上坚持原则性、严肃性,案件质量才过得硬。”该县人民医院纪委书记刘鹏飞深有感触。 
  去年8月份,该县人民医院纪委调查一起医务人员违纪案件,给予两名当事人撤职处分。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在联合审理时,发现没有两名受处分人员的降低工资审批表,承办人员认为县医院所有人员的工资都是按照医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发放的,档案工资降不降没有实际意义。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同志明确表示,纪律处分执行是一项严肃性、权威性工作,绝不能打折扣、卖人情,单位内部的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执行不矛盾、不冲突,既然作出撤职处分决定,就必须要降低档案工资,否则就是工作失职。县人民医院纪委最终听取审理建议,迅速与人社部门联系,对两名受处分人员办理了降低工资审批手续。该起案件在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合格案件。 
  在证据把关审核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去年6月份,该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调查一起村居干部违规焚烧秸秆案件,因为案发地段比较偏僻,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仅有当事人的谈话笔录承认此事。在证据的甄别认定上,区纪工委与审理室产生分歧,纪工委的同志认为,只要有当事人的笔录直接证据,加之多名村干部和群众对当事人笔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没有必要再补充证据了。审理室的同志认为,只有笔录作为直接证据,其他证人的证言可以作为辅证,但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建议另辟蹊径,继续取证。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受到启发,再次实地察看,发现该路段不远处有一个治安监控摄像头,最终在公安部门协助下,调取到当事人点火焚烧秸秆的视频画面,打印后装入卷宗。该案件卷宗在全市案件质量检查评比中一致通过,没有找出任何瑕疵。“幸亏听取审理室的意见和建议,案件卷宗才在全市质量检查评比中顺利通过。”县经济开发区纪检干事邱焘焘由衷地感激道。 
  “审理工作是保障审查调查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来不得一丝马虎,必须慎之又慎。”审理室主任严超表示,特别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必须敢于“较真”、勇于“较劲”,抓细抓实每一个工作环节,才能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集中观摩评比 激发内生动力 
  近日,阜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陈璐在案件观摩评比活动中对某镇区纪委卷宗点评道:“这起案件的书证提取不够规范,笔录修改痕迹要当事人按手印确认,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填写也不完整,需要进一步规范改进。” 
  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定期牵头组织实施案件卷宗观摩评比活动,找问题、查不足、评优劣,提升基层办案质量。观摩评比每季度进行一次,审理室牵头组织条线分管负责人、信访室等职能科室同志参加,当场阅览卷宗,现场打分,再由各基层纪检组互相观摩研讨,分管领导集中点评,最后审理室综合打分,认真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吴滩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姜曼深有感触地说:“本来认为我们办的案子很漂亮,可通过对比,看到了与兄弟镇区、街道的差距,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审理是审查调查的‘关口’‘出口’‘窗口’,所办案件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就必须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我们精准施策、多管齐下,着力提升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通过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助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阜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倪一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