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犯罪涉案自然人主体身份书证收集的几点思考
监察体制改革后,对于职务犯罪涉案自然人主体身份书证的要求,较之于违纪案件更高。结合案件办理的实际,对于收集职务犯罪涉案自然人主体身份书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涉案自然人身份信息书证。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一般可从派出所调取涉案自然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等。二是涉案自然人任职情况书证。着重要调取涉案自然人在涉案的时间点或时间段的职务任免文件、职责分工文件以及干部任免审批表,此类书证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对于现职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身份材料,应到所属机关调取任免职文件,对于没有原始任免职文件书证材料的,可由所在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说明材料。三是涉案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书证材料。这块书证,也是我们日常容易忽略的部分。可以从医保、社保以及相应体检部门等调取健康档案、病历材料、用药证明、发病鉴定材料等。另外,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注意收集案件涉及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职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