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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大“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督查力度

    近日,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四个督查组,对我市下辖县(市、区)阜宁县和建湖县镇、区、街道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进行了全面专项督查。

    督查组分别对建档立卡户、一折通农户、经济薄弱村、扶贫项目、涉农项目、扶贫资金等方面进行了督查。通过督查,发现部分镇、区、街道的“阳关扶贫”监管系统依然存在数据录入不完整、附件图像不清晰、逻辑混乱、部分帮扶项目带动增收成效不明显、无收益分配表等问题。督查组要求各镇、区、街道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重新检视“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质量,进一步规范标准、统一口径,及时、全力地做好基础数据和附件资料的补录、纠错工作。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镇、区、街道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完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全力做好迎接中纪委检查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