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7月15日对市人社局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人社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8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委主要领导立即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全面接受、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绝不回避、绝不推托、绝不遮掩、绝不护短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全面推进整改。在9月份月度工作会上,我局就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推进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嵇红梅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条线的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自我排查剖析,签字认领问题,形成了《盐城市人社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为制定好整改方案,多次征求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全面收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意见建议。在市委第四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几经修改、数易其稿,于9月12日印发了《中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盐人社委〔2019〕26号)。《方案》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各位分管领导、各处室(单位)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人社工作的最新要求上来,统一到如何有效抓好问题整改、提升履职质效上来,全力以赴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格督查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了督导联络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整改工作成效通报工作。领导班子定期专门听取牵头整改事项进展情况,跟踪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督促相关责任处室(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局党委嵇红梅书记、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坚持全过程参与整改,对整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随时随地会办研究,确保整改工作保质保量,见人见事见成效。
(五)注重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从根子上推动问题解决。在原有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制定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定》《公文处理制度》等14项制度,编印了新版《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整改成果,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巡察问题整改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截至目前,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已基本整改到位的有32个。
1.关于“党委对学习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没有制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中心组没有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十九大专题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教育,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②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组织集体学习,并围绕学习专题、结合当前实际充实学习内容,目前已学习10次。③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领导班子成员都能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处级干部结合实际,抓好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列出个人学习计划,认认真真学原著、悟原理。
2.关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重形式轻效果,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认真执行市委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之前学习教育中没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一并查摆,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清单制度,实施“挂图作战”和“销号式”管理,不解决问题不撒手,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深入扎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在局系统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③修订完善了《投诉举报大厅值班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提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水平。
3.关于“打造‘铁军人社’更多停留在口号层面,与‘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认真组织实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大力弘扬“铁军精神”,着力培塑盐城“铁军人社”品牌;②局党委班子带头参加机关党支部活动,定期在所在支部上党课,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③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举办主题教育专题讲座、召开“创新创特争一流”交流会、先进事迹交流会、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质量,强化真学真懂、入脑入心。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四重四亮”活动,以实际行动争当新时代“人社铁军”。
4.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调门高落实差,2018年‘学找补促’活动明确的3项重点目标任务,有2项没完成。‘学习强国’存在形而上学现象,个别党员目前学分还是零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平台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目前,我局机关活跃度已达到99%,已无党员零分现象。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之前学习教育中没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一并查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③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局重点目标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关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求未能落细落地。落实‘515’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应景造势成效差,解决“引才难、留人难”问题办法不多,接轨上海开展企业引才收效甚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加大人才招引活动组织力度。认真摸排人才需求,梳理归类岗位类别,重点赴盐城籍生源多、专业岗位适配的市外高校和驻盐高校开展系列活动。加强上海高校专业与我市新特产业人才需求的比较分析,有效增强匹配度。利用10-11月两个月校园招聘黄金期,集中谋划安排了“南京专场”、“上海专场”、“苏南专场”、“省外专场”四大系列共21场引才活动(其中,我局牵头组织南京高校国企人才专场招聘会等3场,配合人才峰会组织上海专场招聘活动1场,组团参加“江苏招才月”和校园招聘活动11场,市教育局、卫健委和亭湖区、盐都区、经济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牵头举办专场活动6场)。②认真开展留盐就业工作调研。赴驻盐高校、周边地区开展毕业生留盐就业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电话咨询、考察学习等形式,分别听取高校、企业、大学生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增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目前,调研报告已形成并上报,基本摸清留盐就业工作现状,为市政府出台校地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提供了依据。③稳步提高“留盐率”。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高校职技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审示后,部分政策建议已纳入市政府文件(《关于支持驻盐高校建设促进校地融合加快盐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化解高校、职技校毕业生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不断增强驻盐高校毕业生留盐意识和认同感,力争实现总体留盐率稳步提升。④加大招聘成效统计跟进力度。认真统计每场招聘活动结果,采集相关数据,及时掌握招聘实效。制定相关统计报表,分现场填报和活动结束后填报2类表格,详实做好成效统计工作。10月份国企招聘专场成效统计已完成。国企人才招聘活动当天共吸引约2500多人进场求职,经会后回访、单位反馈和数据统计,已达成就业意向1385人,其中硕士以上研究生466人,占33.65%;本科908人,占65.56%;盐城籍1045人,占75.45%;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910人,占65.74%,省外高校182人;现场签订就业协议308份。80家国有企业中,有58家现场求职人数大于职位提供数,占72.5%;22家签订意向数超过职位提供数,占27.5%。5落实人才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新增发放三星级、四星级人才绿卡2078张,发放各类人才补贴5104.9万元。
6.关于“职业教育发展质量不高。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滞后。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未能满足我市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需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难、培训难等问题长期存在。2018年,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为623人,全省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国家、省关于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我市研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从加大政策支持、提高奖励标准、扩大培训范围、夯实基础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力争通过三年,新增技能人才15万人,高技能人才3万人,全面扩大我市技能人才队伍规模。
7.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不力。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行动迟缓,延后一年才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四项制度’未能有效落实,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专用账户覆盖率没有达到省定指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类案件力度不大,2016年以来窗口共受理此类投诉案件515件,仅立案处理3件。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8〕2号),并提请市政府于11月4日召开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推进力度。②我市在全省首家对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及人员进行了调整,将人民法院、信访局等部门增加为联席会议成员,并形成了《盐城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③进一步加大我市建设领域保障工资支付“四项制度”执行力度,要求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每两个月上报一次在建工程项目“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跟踪整改。④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今年全市范围共抽调人社、交通、建设、水利等部门共121名人员,对521家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查实3户用人单位拖欠70人工资125万元,已全部督促支付到位。⑤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县(市、区)高质量考核相关指标体系。
8.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责任缺位。对人社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认识不够、定位不清,没有从落实重大政治任务层面进行专题谋划部署,缺乏配套政策和组织推进的具体举措,把战略性任务简单作为常规性工作安排。实施精准脱贫工程,满足于集中慰问、送钱送物,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协调推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开展职业培训等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召开了局相关处室单位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工作,明确了牵头处室单位及各相关处室、单位的工作责任。并将于12月召开全市人社系统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②制定出台《关于成立市人社局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和《建设技校招生培养扶贫示范区实施方案》。③布置各地主动与扶贫部门核对数据,了解尚未就业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和培训需求,并依托农村基层人社平台开展入户帮扶活动。④与统计部门对接,核定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298.13万人。⑤在江苏政务网上线运行《就业创业证》新办项目。在政府平台“我的盐城”上线求职招聘、《就业创业证》申领、就业创业政策宣导。⑥全面上线运行征地保障“不见面”审批系统,整合征地保障新、老数据库,动态监管征地保障基础数据;研究开发征地保障待遇发放“银社”直连平台;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政府征地保障93号令、市政府7号文件规定,加强全市各地征地保障工作的督查和推进,促进刚性进保。
9.关于“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工作不实。2018年牵头制定的我市就业创业政策全文转发省政府文件,没有结合实际研究创新举措。解决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思路不宽,规上企业存在缺工情况,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大问题长期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市政府“稳就业”文件精神,在省六部门文件的基础上,市人社局等九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盐城市直稳岗返还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②1-9月,实施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目前已向2家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60.5万元,返还总额列全省第一名。全市申报稳岗补贴企业948户,涉及111136名职工,发放补贴2470万元;共向1320人次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99.67万元;服务企业用工3.26万人次。③已形成《盐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正提请市政府研究。④已完成驻盐高校、市区高职校留盐就业工作调研活动,摸清留盐就业工作现状,为市政府出台校地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提供依据。⑤1-9月,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614场,9099家企业提供25.3万个就业岗位,进场求职24.8万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8.28万人。为10249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实名登记、就业服务和政策指导,实名登记率100%,就业服务率100%。
10.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大市区社会保险统筹工作历时三年多仍未到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成为常态。工伤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存在运行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大市区社保统筹问题。①9月初,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全市年内要新增扩面13.2万人的目标任务,并已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②市政府常务会已经讨论通过了大市区养老保险统筹方案,盐都区今年已经进入,大丰区2021年纳入。按照省厅要求全省各地明年全面实行省级统筹。二是关于社保基金风险问题。①为增强全市工伤保险抗风险能力,提高统筹层次,组织征收了2019年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调剂金,全市共征收到市级统筹调剂金3204万元。②贯彻执行人社部发〔2019〕35号和人社部发〔2015〕72号文件有关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及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后期,我市将根据基金备付能力,及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11.关于“党委对‘党是领导一切的’缺乏应有的政治自觉,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意识不强,在如何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等重大问题上系统谋划不够,在化解改制企业职工长期信访积案、整合处置基金类资产等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上责任担当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利用一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等,进一步提升对“党是领导一切的”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自觉。②9月5日,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找根源,从工作中找问题,动真碰硬互相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③进一步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树标杆,在坚持求真务实上放样子,在保持清廉本色上划红线,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能作用,将局党委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④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等重大问题的系统谋划,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人社领域落地生根。⑤制定了《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夯实信访责任,规范信访程序,细化信访措施。将局信访工作纳入局系统考核内容,将个人、处室单位评优与信访工作完成质量挂钩,对信访工作中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造成信访问题上行和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12.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决策程序不规范。党委会和行政会职责不清,除干部人事外,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局长办公会上研究决定。有的重大事项研究会前酝酿沟通、征求意见不充分,临时动议、议而不决。有的重部署轻落实,缺乏有效的督查推进措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会议要求等规定。②在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明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③“三重一大”事项均事先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并经局党委充分讨论集体研究确定,有效增强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意识。④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了19次局党委会议、10次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1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缺失。党委没有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绩效考核。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自查材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没有履行意识形态责任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加强研究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一岗双责”,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和各相关处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④加强意识形态教育。10月17日专门邀请市委宣传部蒋东仁副部长就“强化责任感、落实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作专题辅导,进一步强化各处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
14.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好人主义思想严重,2019年之前的民主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部分班子成员自我排查问题态度不端正,同类问题年年查摆、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县处级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明纪律,认真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各环节相关工作。今年已经召开两次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②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后实施。会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理论、文件和会议精神,多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检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一针见血”指出存在问题,互相提出批评意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已将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
15.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现在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也参加局党委的民主生活会。
16. 关于“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除主要领导每年上1次党课外,其他班子成员基本上没有为所在支部党员上过党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要求。10月24日,嵇红梅局长主讲了“践行初心使命、逐梦伟大复兴”专题党课,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也在主题教育期间分别到分管条线上党课。
17.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近三年,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仅2次,未召开过专题党建工作会议,未开展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4月2日,局党委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就抓好全年党建工作作了部署,印发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10月14日、21日,局党委书记先后走访调研了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市劳动就业中心和亭湖区人社局,分两次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座谈会,专题调研了局系统党建工作,并形成了调研成果。②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召开了全市人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局党委、党委书记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③将党建工作纳入《2019年度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提升了在考核中的比重,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考核。
18. 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支部‘三会一课’不正常、记录不规范;部分支部内容单一,大多为学习中央、省、市委精神,记录过于简单;部分支部不正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只填表不评议,有的支部2016年至今没有召开过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支部上党课半年一次,统一党日活动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一年一次。②加强局系统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于12月1日,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来我局作党务工作专题辅导,提升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工作水平。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下发了《关于组织基层党支部迅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的通知》,加大对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日常指导、督促、提醒力度,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三必谈”。
19. 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党员主动交纳党费意识不强,半年收缴一次成为常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各支部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规定,按标准收取党费,认真执行按月缴纳党费规定,坚持每月收缴一次党费。②加强党员按时缴纳党费纪律教育,强化局系统党员按时缴纳党费的意识。③严肃组织纪律,对于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按照规定及时对其进行提醒和教育批评。目前,各支部党员每月均按时主动缴纳党费。
20. 关于“流动人才党委作用发挥不够。‘流动人才之家’网上平台建设有计划无落实。部分党支部“空转”,对一些党员动态掌握不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与电信党建云合作,建设“流动人才之家”网上平台,目前流动党员信息已导入,各项功能平台已建立;二是加强流动党员微信群、QQ群建设,通过社交网络平台三季度收到流动党员思想汇报16篇;三是督促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强国APP学习,学习排名逐步提升。截止10月21日市级学习强国平台综合排名63名,较上一周提高了3个名次;四是对流动人才党委所属支部情况进行排查,对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加强督促和指导,目前已正常开展组织活动。
21. 关于“主体责任落而不实。党委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以学习文件、发文开会、签责任状代替责任落实。2016年以来,党委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仅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未与分管条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党委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班子成员《履责手册》每季度签署审核意见。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班子主体责任和成员“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规章制度,局党委带头依法按规办事,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④进一步强化对人社干部的管理监督,对违反机关办公和监督日常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现象实行零容忍,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22. 关于“监督责任抓而不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前,原纪检组长‘三转’不到位,除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还协管其他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严密,对事业单位招聘、印章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权力事项风险点未做到应排尽排,部分岗位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强化各级监督责任。2019年2月,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班子其他成员《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4月,召开全市人社系统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责任监督体系,明确各级监督责任,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②积极配合派驻组工作。2019年8月,全面推广使用“清风盐城”履责监督平台;常态开展提请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提请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及时处理交办问题,专人负责派驻监督联络工作。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新“三定方案”,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作风问题。
23. 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对违纪违规问题“轻拿轻放”,多以提醒谈话、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对已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没有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严肃问责违纪违规问题。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党内关系正常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②公开通报违纪违规问题。在违纪党员所属支部宣布处分决定,加大通报曝光力度。③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以案释纪,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2019年4月,出台了《印发<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方案>的通知》(盐人社委〔2019〕11号);2019年5月,组织党员干部代表观看廉政警示淮剧《金杯·白刃》,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赴盐都法院(第二法庭)参加庭审旁听;2019年8月,组织局系统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参观尚德昭廉教育馆。并将于10月27日,举办“盐城人社”道德讲堂暨机关作风“四讲四比”演讲比赛。
24. 关于“执行政策机械化。在社保卡发行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农村银行网点不足的实际,片面强调完成目标任务,机械执行上级政策,指定该业务只能在有限的几个国有银行办理,导致广大农村群众前期办卡难、后期换卡烦,有的因为新旧卡难衔接,连住院费用都不能及时报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加大快速制卡网点建设力度,目前已经在全市布设了社保卡自助制卡机86台、桌面型制卡机23台,大丰区率先创新推出全国第一辆社会保障卡流动服务车,群众可以就近、就地、免费、快速地办理自己满意的社会保障卡。②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参保人员可在社保卡合作银行内自由选择银行,并可以在盐城人社APP、江苏政务服务网APP上在线申请社保卡,同时提供社保卡制卡发卡进度查询、领卡情况查询、社保卡状态查询、临时挂失等服务。③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对于已经制作尚未发放的社保卡(推进偏远镇村),采取银行代发、短信通知、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发放,目前我市累计制卡787.43万,已发放776.98万,发放到位率达到98.67%。对于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建立台账,确保异地就医人员持有社保卡,目前我市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持卡率达到99.8%。
25. 关于“加强局系统信息化建设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统筹规划人社信息化建设,按照省人社厅全省大集中系统建设规划,在全局层面上有序推进各项信息化建设。②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工作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信息化工作,明确局规划财务处负责信息化建设规划,由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6. 关于“‘文山’现象仍存在 。局机关2016、2017、2018年分别发文538件、599件、663件,三年来平均每个工作日发文均在2件以上,其中直接原文转发上级文件的有96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19年度市局发至县(市、区)局的文件比2018年减少30%以上。截止三季度末,累计发文338件,季均同比下降32%,已达序时。
27. 关于“敷衍整改搞变通。局机关在办公用房整改过程中打‘擦边球’,先后通过‘加桌子’‘打橱子’‘做飘窗’等技术改造方式冲减领导办公室面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对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②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规定,调动机关人员积极性,利用机关搬迁的机会整改到位。③发挥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28. 关于“局机关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超范围。近三年,局自定标准超20%考核比例确定‘优秀’等次累计37人,并存在利用优秀公务员健康疗养‘搭便车’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公务员考核和健康疗养职责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已经划转到市委组织部,我局将在年底考核中严格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务员考核的文件精神,在规定比例中确定优秀等次人员,严禁超比例进行表扬;9月份按照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对照规定条件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务员健康疗养。②完善制定了2019年度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设置先进数量,发挥考核的积极导向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9. 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缺失。2018年,局机关房屋维修项目,采取‘材料甲供’方式规避公开招标。2015-2018年,公务员健康休养等32批次外包服务项目应招标未招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大宗印刷品未能做到定点印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重新制定了印刷报批流程。认真学习《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工作中严格执行。②修订完善了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范围和工作流程。③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强化法律意识。
30. 关于“中央巡视江苏反馈问题和市委前三轮巡察反馈共性问题,局党委只传达无落实,未结合部门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于中央巡视江苏反馈问题和市委前三轮巡察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不到位的,以此次市委巡察组巡察我局党委为契机,进行统筹考虑,同步整改。②认真做好此次市委巡察市人社局党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领问题,统筹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并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推进。
31. 关于“对省委巡视盐城明确由人社局牵头负责整改的‘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不高’问题,部分整改措施偏宏观不具体,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专门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对人社局牵头负责整改的“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不高”问题,细化了整改措施,并每周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表,按月研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已于2019年8月底顺利通过省委巡视盐城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检查组的验收。
32. 关于“对历次巡视巡察指出‘重业务轻党建’、‘吃空饷’、‘到龄不退’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在局系统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排查认领问题。对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认真对照整改措施和要求,将没有真正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来,在此次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中一并认领。2019年4月,出台了《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盐人社机党〔2019〕1号);2019年9月,出台《关于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盐人社机党〔2019〕3号)。②集中整改到位。结合此次市委巡察组巡察我局反馈意见,进行集中整改,确保反馈的问题和之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2019年5月,出台了《局党委迎接市委巡察工作方案》,设立督导联络组等,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巡察整改工作和党建工作纳入局系统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还有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不彻底。有直属单位超职数配备支部书记和超职数配备非领导职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已完成:①认真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严格在审批职数内任用干部,从源头上杜绝三超两乱。②目前通过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进行了消化。③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规范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各直属单位如因工作需要涉及职责职能调整、机构设置,应先报告局党委,由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向市委编办报告,经市委编办同意后方组织实施。
整改中:进一步梳理干部超职数配备情况,将按照规定妥善解决超配干部历史遗留问题。
2. 关于“‘混编混岗’长期存在。局系统不同性质单位人员交叉使用,存在干部跨部门任职未转移行政、工资关系和‘岗随人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认真排查,对局系统在编人员混岗混编情况通过轮岗交流等方式进行清理整改,7月份局系统进行轮岗交流,解决了混编混岗问题。②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确定借用人员的范围和条件,规范借用人员的审批制度和流程,确有需要借用人员的处室按规定及时办理手续,严格控制借用人员数量。③逐步减少不同编制交叉使用现象。下一步将根据市委编办等部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局系统编外用工管理。
3.关于“便民服务不便民。有22项行政权力事项应进未进服务中心。‘12333’人社服务热线不‘热’,接通率在全省人社系统考核排名末位。‘最多跑一次’没有有效落实,有的审批等事项‘脖子’在大厅,‘身子’在处室,窗口仅履行‘收发室’职能,审批服务清单内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省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已完成:①9月底已对全市人社系统第三季度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和统计,并向各县市区和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通报了情况。目前各家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②就业创业证网上办理已经上线,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招聘软件系统已经完成,并在亭湖区和建湖县上线运行,“我的盐城”就业服务系统正在数据录入过程中。组织对全市192名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实务培训。③目前江苏政务服务APP、我的盐城APP上已经实现了养老、工伤、失业等信息查询、社保证明打印等功能。“智能小慧”人机互动系统已经通过省里的联调,在盐城人社APP、自助查询一体机的开发已经完成,人社局网站正在开发中,预计11月初上线,届时可以实现人机互动了解政策、业务经办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2)整改中:①审批服务清单内事项目前各家正在积极整改中,年底前达到90%以上。②整合热线资源,缓解12333接通难问题方面,我局已与市行政审批局达成一致意见,将12333整合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充分利用12345强大的热线服务资源缓解12333接通难问题,9月底已将整合方案报市政府,整合工作正在对接中。
4.关于“部分人员退休手续办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坚持到龄即退,在工作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从退休次月落实相应待遇。目前局系统共办理2起退休手续,均为当月办理,当月停止缴纳保险。②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把握退休年龄,已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将局机关及直属参公单位2019-2021年退休人员档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认定出生时间,并以此作为办理依据。③对巡察提出的到龄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已按照规定核定标准并通知清退。目前,局机关已经全部清退到位。
5.关于“部分直属单位干部‘靠山吃山’,利用工作之便,以个人或家属名义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并从事与职务范围密切相关的业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对下属单位相关职工持股及经商办企业问题积极开展排查,与当事人谈话,正在整改落实中。
6.关于“社保基金和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社保基金未能专款专用,存在违规列支退休人员体检费用、将基金利息挪作单位经费使用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已完成:社保基金未能专款专用,存在违规列支退休人员体检费用、将基金利息挪作单位经费使用等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经市政府同意,2018年起将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不再从基金中列支。
(2)整改中:已按照市政府会办精神,根据国发公司收储进度做好资产移交工作。
7.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还存在违规使用外购票据,现金库存余额超限额,规定审批程序执行不严,部分费用支出缺乏真实合理性,培训费用转嫁到协会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列支超标准、报批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已完成:①根据市纪委、市财政局宕欠公款工作要求,2018年以来个人借款已清理结束;积极梳理单位应收款,查明原因,制定清收方案;加强管理,新发生的应收款项及时收回,控制规模。②加大内部控制力度,健全制度;严格内部审计力度,提高内审人员业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报销手续和流程;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③已找到相关附件,移交财务档案保存备查。强化财务管理意识,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附好所有附件。
(2)整改中:应收款清理。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我局将应收账款逐笔进行了梳理,积极与相关单位和经办人了解情况,分类制订清理方案:1.与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对事实清楚,有核销依据的,及时予以清理。2.部分往来款已有10年以上,经与经办人和单位核实情况,当时根据工作需要作为暂付款,但一直未结账,需要将具体情况予以说明,与财政部门协调,申请核销;3.部分局系统内部的应收款是当时根据工作需要相互垫支的费用,但最后也未收回或结账,需与财政部门协调,申请核销;4.部分往来款因跨度多年,电子账中无具体凭证号,查找原始凭证比较困难,还在继续查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人社局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很多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下一步,市人社局党委将坚定不移、务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聚焦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把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人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确保政令畅通、落实见效。市人社局党委将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牛鼻子”,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第一身份是党的书记,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的理念,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对照《准则》和《条例》“两张清单”强化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
(二)持续跟踪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将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人社部门面临深层次问题的有效抓手,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稳中求进,创新发展,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一是抓难点,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明确整改的对策和措施,确保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抓督查,局督查组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进行定期督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每10天反馈一次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进度不快、未按期完成的,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压实责任。三是抓销号,对整改问题实行销号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件件整改到位。
(三)巩固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工作规矩严起来、工作标杆树起来、工作发条紧起来、工作效能提起来。一是建章立制有规矩。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机关日常运转高质高效,管理有力有序。二是督查督办有责任。建立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省厅、市委、市政府和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在交办时间内及时进行督查;对局系统月度工作安排实行月度督查,不仅使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更增强大家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考核奖优有激励。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内部综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奖优汰劣”的正面导向作用,大力引导全局上下立足本职、尽力而为,敢于担当、创新作为,勇争一流、奋发有为。
(四)强化作风建设,推进事业发展。统筹兼顾,抓好巡察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真正把思想锤炼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把巡察整改带来的政治和作风优势转化为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的良好成绩,放大巡察工作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一方面,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活化学习教育形式,选树学习标杆,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人社领域改革,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效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另一方面,强化作风整治。高度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关注人社部门腐败重点领域,及时整治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一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