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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受贿千万用于炒股 听信“内部消息”没能暴富反被套牢


在落马官员中,利用“内部消息”买入相关股票获取巨额利益的“股神”不少。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也许本来也有此规划,除了自有资金,受贿得来的3000万元也都投入股市。不过,他却被自己听信的“内部消息”套牢。

观海解局注意到,12月11日出版的《浙江日报》发表了对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违纪违法案剖析,披露了这位副厅级干部沉迷炒股,幻想“一夜暴富”的经过。

“出道早、起步顺、进步快”

林康出生于1962年10月,浙江青田人。虽然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但由于历史原因,他在少年时期吃了不少苦,吃饱穿暖都成奢求。

1980年12月,18岁的林康成为青田县新华书店职工。1981年,通过自学考上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并于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林康被分配到丽水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工作。

《浙江日报》在文中评价,林康是“出道早、起步顺、进步快”。他于1986年被提为副科,1989年转为正科,1997年被提拔为副处。

副市长受贿千万用于炒股 听信“内部消息”没能暴富反被套牢

2001年起,林康调到松阳县工作,此后10年零8个月的时间,先后任松阳县常务副县长、副书记、县长等职。

在松阳县任职期间,丽水市民间投资开始活跃,各种投资集资渠道不断出现。

2003年开始,林康先后参与了茶叶商宋某某在江西吉安、房地产老板钟某某在江西铅山、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某某在云南某项目的集资,本金从起初的20万元,增至70万元,再到400万元。

这些所谓的集资,有的年利率高达50%,有的在本息付清数年之后,老板还以补贴为名送上巨额“红利”。

为谨慎起见,林康参与的集资项目都不在其工作所辖的松阳县内。他以岳父的名义与纪某某签借款协议,每次换不同的账户与纪某某进行交易,一部分利息还要求现金支付。

作为对高额“利息”的回报,林康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宋某某在茶叶市场经营管理方面、帮助钟某某在获得拆迁补偿方面、帮助纪某某在酒店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

受贿之初还出具借条

2011年底任景宁县委书记以后,林康结识了一位“新朋友”——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某。根据法院的判决,林康受贿总金额中约四分之三都来自这位齐某某。

副市长受贿千万用于炒股 听信“内部消息”没能暴富反被套牢

2013年,由于曾帮助齐某某及其舅舅开发了某房地产项目,齐某某不断在林康耳边鼓吹,意思是这几年房地产项目市场好、需求旺、利润高,是投资的好机会。

林康心态起了变化,“一来从小穷怕了,二来小儿子尚未成年,想着给他留点财富,更直接的原因是我那时迷上炒股,正到处筹钱投资,想着一夜暴富。”

2013年上半年,林康以购房为名向齐某某提出借钱。他将小姨子、儿子、远房亲戚的账户提供给齐某某,齐某某很快打了300万元到这3个账户中。当时,林康还煞有介事地出具了借条。

2013年下半年,齐某某盯上了景宁县某广场开发项目,向林康表达了想参与开发的想法。当时,齐某某表示,这个项目要是赚了就送给林康4000万元。林康则直言不要那么多,有2000万元养老就够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在3000万元上“达成共识”。

2014年,齐某某成立某投资公司作为该广场项目的运作主体,送给了林康1000万元干股。其后,该项目进展顺利,预售情况非常火爆。2017年8月,齐某某又到林康家中给他送上了400万元。

两次被谈话函询 依然借股票索贿

今年6月,林康被双开。通报指出,他沉迷炒股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浙江日报》也披露了林康沉迷炒股的经过。

在集资得到不菲的“财富”之后,林康就开始炒股。除了利用自有资金,他还向老板借资炒股,曾向商人吴某某借资1000万元,用了半个月,还向纪某某借钱2000万元,用了5个月。

早些年,他谨慎操作,盈亏基本持平。

2016年、2017年,浙江省纪委两次委托丽水市委主要领导对林康谈话函询后,他感觉到组织可能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

一方面,林康“未雨绸缪”,多次与齐某某、纪某某订立攻守同盟,约定在组织调查时统一口径,隐瞒、掩饰有关经济问题。在得知涉案人员纪某某已被浙江省监委留置调查之后,林康还将相关银行卡、身份证及涉案贵重物品等装盒打包,转移至亲友家中藏匿,以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另一方面,他仍不断将资金投入股市。

2017年底和2018年,林康听信了几个所谓的“内部消息”,一买就被套,被套又想翻身,反而越陷越深。2018年上半年,林康还因为股票套牢给齐某某致电求解困。这通电话后不久,林康就收到了齐某某通过各种方式分批送来的1000万元。他又继续不断买入,直至满仓持股,俨然赌徒心态。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林康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被留置期间,他还给自己算了一笔“经济账”:

“如今我的几个账户资金被套达30%,账面浮亏超千万元。我这几年集资和受贿收入基本都投在股市里,接下来违纪违法收入上缴,正当收入又几乎亏净。这几年的瞎折腾最后是人财两空,唯一‘赚’的就是接下来的牢狱之灾。真是悔不当初啊!”

2019年11月2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康受贿案公开宣判。

副市长受贿千万用于炒股 听信“内部消息”没能暴富反被套牢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林康利用担任松阳县县长、景宁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接、土地拆迁补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005年至2018年,他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96万余元。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康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资料 | 浙江日报、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