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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四步联动” 抓好信访举报工作

滨海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努力把握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规律,四步联动,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把好关口,疏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来访接待窗口,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采取各种形式和措施疏导各种社会矛盾,引导群众逐级依法有序上访,规范信访行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统一进行登记、转办、归档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明确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信访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工作责任。对疑难信访件进行集中处理,县纪委监委召开会议,集中听取汇报,集中研究意见。完善工作责任制,对信访件办理期限、信访分析研判等工作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并按照考核分值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档次,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转到承办部门办理的信访件,限时办结。

重点督办,促进息诉罢访。围绕主要领导批办件、上级转办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严重的信访问题,认真筛选案件线索,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有效减少超级访、重复访量。通过信访督办,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按期办结率较去年同期上升3个百分点,重复上访量也有了明显下降。

抓实作风,严肃责任追究。对在信访办理中存在推诿、扯皮,该受理不受理情况,对承办单位进行告诫,责令承办单位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群众信访问题久拖不办,调查处理不到位情况,对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信件办理中有意泄密,有意隐瞒重要线索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追究;对在处理信访事项中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