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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进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专项督查工作

    为有效落实市纪委《关于对生态环境领域案件查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动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中,有关开展项目扶持资金方面问题专项督查的要求,以及切实破解市监委在对市生态环境局的监察建议中提出的有关专项资金不能精准有效发挥功能的问题,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9月份以来着手部署推进大市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专项督查。一是印发《关于对2018年部分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的函》,明确专项督查的目的、对象和主要内容,以及需要生态环境环境部门配合的事项;二是收集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了解掌握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上述资金的程序和依据;三是到大丰区了解掌握区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和分配环保专项资金的有关情况,听取汇报、检查台账,查阅有关专项资金分配的党组会记录,实地查看两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情况,并及时沟通相关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深入基层了解掌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并就发现的不足,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其背后存在的机制、作风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性地推进监察建议指出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