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行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
为切实维护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严肃性,打通执纪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处分决定得到有效执行,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纪律处分执行事项“易打折扣”、“变形走样”等问题,在经过征询驻在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推行了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
所谓“告知”,就是在下达处分决定时,同时附送一份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突出了受处分人员所在部门及单位在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告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受处分人员所犯错误的定性及依据进行解读,指出其所犯错误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要求对案件进行认真剖析,论危害、找原因、谈认识,做到“查处一人,警醒一片”,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将处分决定宣布的时间、宣布范围、归档时限和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职称)、技术等级、工资变动、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告知驻在部门及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明确具体执行中需要做哪些事、应该如何做;三是明确帮扶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党政组织作为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处分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处分执行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今年以来,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查处党纪政务案件8起,处分9人,都实行了“一案一告知”,处分决定均已执行到位。推行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制度,取得了以下明显成效。
处分决定执行的认识得到提高。由于明确了告知处分执行的方式方法,杜绝了零散告知、延迟告知等现象,解决了执行中存在的处分执行经办人员和所在单位对执行事项认识不全、认识不清的问题,让经办人员和单位清楚明白处分事项执行的具体内容,做到处分机关明确“告知”、经办人员和单位如数“知悉”。同时,通过明确经办人员和单位执行告知事项的责任,提高其对处分决定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认识,打消侥幸心理,增强执行告知事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处分决定执行的实效得到提升。通过明确经办人员和所在单位应执行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对应的责任,做到“事项清、时限清、责任清”,杜绝了处分决定执行中的扯皮疏漏、敷衍塞责等问题,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处分决定落实机制。由于告知内容清楚、办结时限明确、责任要求严格,被告知的党组织或单位都能将处分执行事项放在优先位置,快速办理、及时反馈。
处分决定执行的责任得到强化。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不仅影响了监督执纪的效果,而且也损害了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推行内容“告知”,进一步增强了处分决定执行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既明确了处分作出机关的告知义务,又严格了被告知单位的执行责任,同时还明确了受处分人员的帮扶主体和责任人,压紧压实了各环节责任,强化了处分的惩戒力度和帮扶措施,维护了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监督职能得到延伸,社会效果得以彰显。(周友祥 王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