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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做好“三二一”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为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和效能,滨海县纪委监委实行“三二一”工作法,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

开好“三个会”。在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双重台账,并实行归口管理,派专人负责,及时拟办、分级处置、动态更新;不定期召开工作会办会,对线索处置进程进行日常督办,对超期未启动、进展较缓慢的进行调度,督促其加快办理进度;适时召开案件分析会,对重要问题亲自指导、协调、部署,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加快查办进度,实现快查快结。

实行“二机制”。建立“查巡联动”工作机制,在巡察期间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力求重要问题线索“不过夜”,快速按程序进行移交,推进巡察工作与审查调查高效对接,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处置,形成强大震慑;形成“协作联动”机制,在指导乡镇纪委审查调查工作中,实行联系分片镇区工作制度,综合运用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效能。

做好“一文章”。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通过开展案例分析、专项监督、制发监察建议书等,督促案发单位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开展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达到以查促改的目的。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促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讲规矩,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