扪心自问 尚属光明 熊亨瀚在狱中写给妻子詹月如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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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亨瀚像 |
月如乎:
余今将别汝与父母兄弟而去矣。追思家庭间父子兄弟骨肉手足之情,暨与汝十五年结婚之好,宁不凄怆伤心也耶?虽然人生自古谁无死,余之死,非匪非盗,非淫非拐,非杀人放火,非贪赃枉法,实系为国家社会,为工农群众,含冤负屈而死。扪心自问,尚属光明,公道未泯,终可昭雪。所难甚者,高堂父母,年近六旬,膝下儿女,均只数岁,汝亦尚在青春,诸弟均少能力,家无恒产,养育艰难。凡此诸端,不免耿耿。兹将后事,分告于下:
(一)余生未报父母养育之恩,死又增父母西河之痛,罪孽深重,上通行天。然此时亦无可如何。望告父母,毋以为感。倘来生有缘,再报寸草。祖母八旬有余,风烛之年,尤不宜使有悲意。
(二)岳父对余素厚,愧无以报。且龙弟新丧,两老方深悲痛,切勿因余之死而益其忧。
(三)西弟嗜酒好牌,倘弟体弱多病,均宜保养,尤宜振作。家庭间,当和睦一气,共撑困局,以分父母之忧。
(四)汝与余感情甚深,余死汝必欲苦守。然守节,亦大难事。余又素无积蓄,今以子女累汝,生活必感困难,可求余之老友设法以维日用。余死,汝之责任更大,切不可以为深悲。
(五)儿辈须严加管束,切勿因余之死而溺爱之,以致堕落。可读,则苦读;不可读,则或工或农或商,务必有一定职业。荣儿体强,将来似可使学军,以继吾志。然须切戒其与人为意气之争,夙励救国之愿。
(六)余之丧葬各费,必无从取给,可向杏农、光毓处借钱,勉强了事,扶视南旋,一切均需从薄,得附先人坟墓足矣。
(七)此次被捕,承各方垂念,当为致谢。
亨瀚绝命遗言
戊辰十月初四
(书信为节选)
熊亨瀚(1894年-1928年),湖南桃江县人。曾任北京《真共和报》编辑、湘江学校校长、长沙市教职员联合会主任等职。
熊亨瀚少时刻苦好学,9岁便读完了《四书》《诗经》《春秋左传》《礼记》。上学期间,他接触到了很多进步书籍,民主革命意识开始在熊亨瀚脑海中生根发芽。
辛亥革命爆发后,17岁的熊亨瀚加入湖南学生援鄂军队伍,出发前,他登上讲台高声说:“义师无敌,胜利在望。革命的成败,民族的存亡,有重于个人的生命。我们应以敢死的决心,巩固武昌起义的胜利,赢得中华民族的新生,我们死亦无悔,虽死犹生!”台下500余人听到熊亨瀚慷慨激昂的话语,无不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1921年9月,熊亨瀚同时接到了湘西驻军司令部和育才中学的聘任书。熊亨瀚一向把教育当成开发民智、改造社会的必要途径,于是选择前往育才中学任教。面对别人“有官不做,去做穷教员”的质疑,他一笑了之,写下自勉联:“读万卷书,还须行万里路;享百年寿,何如作百世师。”在课堂上他总是充满豪情,传播新思想,抨击旧势力。在他的引导和鼓励下,很多学生走上了革命道路。
1926年,熊亨瀚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了革命事业,熊亨瀚长年奔波在外,与家人妻儿聚少离多。有一次回家,妻子劝他在家中多休息几天,可因工作需要,熊亨瀚第二天一早又外出了。熊亨瀚自觉愧对妻子,写了一首《示妻》以诉衷肠:“也怜香雾湿云鬟,一枕柔情一夕欢。暴雨惊雷残梦碎,先支大厦庇人寒。”在倾诉对妻子思念之情的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目标与志向。
1927年,马日事变后,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熊亨瀚奔走于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从事地下工作。因工作能力强,他成为反动派的“眼中钉”,被反动派重金悬赏四处通缉。
1928年11月2日,熊亨瀚由江西彭泽回武汉开展革命活动,期间,被湖南反动政府派驻武汉的国民党特务侦悉,5天后,熊亨瀚在鹦鹉洲江边准备渡河时不幸被捕。在武汉卫戍司令部中,熊亨瀚先后被提审4次,无论敌人如何威逼利诱,熊亨瀚始终没有透露党组织的任何秘密。在武汉狱中,熊亨瀚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他设法借来纸笔,写下一首自挽联,并给妻子留下了绝命遗书。
遗书中,熊亨瀚告诉妻子,自己“非匪非盗,非淫非拐,非杀人放火,非贪赃枉法”,实系为国家社会,为工农群众而死,光明正大。熊亨瀚还对父母、岳父母、兄弟、妻儿进行了安置,声声叮嘱情真意切,字里行间流露出对亲人的爱与不舍。面对死亡,熊亨瀚从容坦荡,毫无恐惧,内心对未来充满希望。
1928年11月27日,反动派再次审讯熊亨瀚,企图最后从他口中得到共产党组织的活动情况,熊亨瀚大义凛然地说:“杀就杀,何必多说!”28日凌晨,熊亨瀚英勇就义,行刑前他高呼“农民运动万岁”“共产主义万岁”。就义时,熊亨瀚年仅34岁。(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