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监委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阜宁县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是各种“节日病”的易发高发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把握中央和省、市纪委“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从中央和省、市、县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结合落实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精神,将学习教育作为“三个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违纪的惨痛代价和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对待制度规定、藐视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专题廉政党课、廉政谈心谈话和家庭助廉活动等形式,抓制度建设、抓教育引导、抓习惯养成,以节日风清气正“小气候”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大气候”。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把清廉过节各项要求落细落实,真正做到入心入脑、令行禁止,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不做纪律规矩的“圈外人”。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节日期间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阜宁落地落细落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在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对照“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围绕“关键少数”权力运行、政商关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按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治理,深入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在真排、真查、真改上下功夫,推动全县作风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向纵深发展。
通知强调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和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纠治“四风”工作规律性认识,突出“关键少数”,采取有力措施,夯实监督责任,紧盯公务接待、公费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关键环节,认真组织监督检查,杜绝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违规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奖金福利、操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审计局、财政局、机关事务中心等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安排,结合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履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彻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凡“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决做到从重从严、快速查处,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净化节日风气,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向全社会释放绝不让“四风”问题卷土重来和“节日腐败”滋生蔓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