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总工会出台采购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
新年伊始,市总工会出台《盐城市总工会采购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设立了机关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市总机关和事业单位采购工作。厘清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对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3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进行集中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同时对采购预算编批、采购程序、采购监督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盐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财务制度建设,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之前,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列席市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时发现,多个部室都有采购事项,但没有规范的采购程序,而是根据需要各自采购,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于是第三派驻纪检组参会人员及时提出监督建议,要求市总工会制定完善采购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堵塞制度漏洞。市总工会及时采纳纪检组建议,立即进行布置研究,迅速出台了《盐城市总工会采购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从制度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采购行为依规依章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