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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监督助推农民群众住房改善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进一步助推全市农房改善持续推进。

    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纪检监督检查就跟进服务保障到哪里。全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部署会召开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力促住建、财政、自然资源、扶贫等部门建立健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形成“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坚持定期专题研究会办农房改善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现场点评剖析,及时准确掌握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情况,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度、成效和问题进行通报。今年全市共计改善农村住房8693套,惠及2.5万名群众,其中建档立卡户2264户,累计补助资金1.1亿元,显著改善了农村群众的住房条件。

    针对农房改善项目建设主体多、工程量大、投资量大、周期长等特点,纪检监察机关在农房改善工作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析讲评”活动,通过反复排查、持续讲评,建立农房改善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模板。有关县区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完善农房改善工作事前申报、丈量,事中拆除、复垦、建房,事后选房、分房、物业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18张,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2条,制定防范措施56条,确保农房改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农房改善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收缴虚报冒领农房改善补助资金365万元,先后核查涉及农房改善信访件104件,立案查处23人。

    群众满不满意是检验农房改善工作的根本标准,纪检、住建、扶贫等部门多次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对照《盐城市农民集中居住点配套设施建设“十有”标准》列出23项调查摸底清单,采取“户户到、屋屋查”方式开展农房改善“回头看”。累计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50多万份,群众满意率达95%。“楼上楼下,有阳台,还有阳光房……花几万元,住上像城里人那样的房子,能不高兴?”这是建湖县九龙口镇梅苏村一村民的真实感受。对于“回头看”中发现的群众反映意见,比如有的房子面积过大、群众改不起;户型不尽合理、生活不方便;建房成本过高、增加了负担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发问题交办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改进工作,从顶层设计上完善农房改善工作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