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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监委: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规定,问责主体共有类,分别为: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那么条例规定问责对象有哪些?”……

这是滨海县纪委监委副书记陈开尚为纪检监察干部讲课时一个场景,听课的“学生”们聚精会神,在这一讲一问中,拉开了滨海县纪委监委干部大讲堂的序幕。

面对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为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打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精心设计、创新管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周六大讲堂”,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补齐业务短板,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以精准培训和实践历练提能。

“纪检监察周六大讲堂”于每周六上午定期开讲,重点讲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及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10部法规制度。通过现场教学、经验分享、互动交流、分组研讨、当场测试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讲的内容非常实用,尤其是工作多年的领导或老同志现场以案释纪,让我们年轻干部受益匪浅。”县纪委监委年轻干部听完授课后表示。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组织大讲堂5期,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接下来,该县纪委监委将让更多的纪检监察干部走上讲台,努力将其打造成一个互学共进、开放自由、充满活力的学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