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县纪委反馈的问题,我局积极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水利系统公务接待行为,并对部分文件进行了完善修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管理机制。‘三公经费’督查真的很有必要。”说到此次“三公经费”检查,滨海县水利局局长连连称赞。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工作成效,狠刹“四风”,严防反弹回潮,今年7月份开始,滨海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接待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服务中心组成联合三个督查组,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县22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4个镇(区、街道)2018年1月-2020年3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针对此次专项督查活动,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督查的方案》,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督查、抽检、整改落实和问题查处等工作。重点督查各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出国(出境)旅游以及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听汇报,直接查看相关资料、台账、账册,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交立办、立行立改。目前共梳理出各类问题13个。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对相关单位发送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涉及到的需进一步核查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处理。
“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旨在深入查摆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在“三公经费”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促进“三公经费”规范管理和合理支出,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推动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地生根。”滨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