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紧盯“微腐败”
今年以来, 阜宁县纪委紧盯“微腐败”,把纪律规范延伸至基层,主动出击,加大巡察力度,狠抓正风肃纪,防止“微腐败”变为“大祸害”。
持续发力纠“四风”。盯住“平时”,从“小事”严起。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对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网购、聊天、炒股等行为严肃查处,坚决扭转“不拘小节”错误。盯住“关键”,从“节点”抓起。今年春节、端午等重要节日,向全县党员干部编发廉政短信,重申法规纪律,打好“预防针”。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明察暗访、群众监督的作用,出重拳、下硬招,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以铁的纪律进一步正风肃纪。
多管齐下重监管。县纪委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搭建群众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确保对于“微腐败”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建立县纪委和各乡镇纪委、机关纪检组协作办案制度,充分发挥分片联系的特点和优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做到对发现的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有问题的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体现执纪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化执纪严问责。坚持重心下移,向基层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最基层。同时,对县、镇、村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对具有可查性信访案件,抽调人员集中调查核实。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提升监委会对“村两委”和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水平,确保把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微腐败”酿成“大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