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东台市三仓人民医院双楼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2020年1月至5月,双楼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提高标准收费、滞留社会保障卡、超药品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4164.66元。医保部门根据《东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4164.66元;2.缴纳违约金13734.17元;3.停止医保责任医师服务权一年;4.处理情况通报东台市卫生健康委。案例2:东台市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处方药超剂量刷卡案经查,2020年1月至5月,东台市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处方药超剂量刷卡、中药饮片未凭处方销售等违规行为,其中超剂量刷卡59人次,药品18种次,涉及违规金额2749元;中药饮片未凭处方销售81人次,涉及违规金额6443.24元。医保部门根据《东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对超出用药剂量标准的违规金额9192.24元不予结算。案例3: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杨侍药店陈列保健品、超剂量刷卡、大额购药未登记案经查,2020年8月,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杨侍药店存在陈列保健品、生活用品行为,另存在医保卡购药超剂量、大额购药登记制度未执行等行为,涉及违规金额72元。医保部门根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一条、三十三条和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违规金额72元不予结算;2.缴纳违约金11050元;3.暂停医保联网结算6个月。案例4:盐城市盐都区修德堂好好缘大药房有限公司店堂陈列保健品、生活用品案经查,2020年9月,盐城市盐都区修德堂好好缘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陈列保健品、生活用品等行为。医保部门根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缴纳违约金7000元;2.暂停医保联网结算3个月。案例5:非参保人员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购药骗取医保基金案经查,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期间,刘某志冒用参保人员刘某俊社保卡(门特)多次在姜堰市中医院、盐城市中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实际发生医疗费用43538.92元,涉及违规金额29852.24元。介于上述当事人均已死亡,医保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追回基金29852.24元。案例6:非参保人员颜某使用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骗取医保基金。经查,2019年10月颜某经其弟媳葛某同意,持葛某社保卡在大丰同仁医院冒名就医,医院工作人员未核验参保人员就医凭证,涉及违规金额463.87元。医保部门根据《盐城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盐城市大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六十五条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改变葛某医疗结算方式3个月;2.追回大丰同仁医院医保基金463.87元,并扣减3个结算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