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编发容错案例 强化正面引导
东台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盐城市容错纠错“八个没有”指示精神和《东台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规定,近日通过收集、整理,在全市范围筛选汇编5则容错纠错案例,印发到18个镇区纪(工)委和16个派驻机构,供学习运用。
村民卢某某(系企业老板)建房,时任村党总支书记邱某某和村会计常某某考虑到其多次为村捐款,并多次为村招商引资提供信息,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贡献较大,于是共同商议决定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一块价值1360元的玻璃中堂赠送企业老板卢某某,后卢某某将中堂折算现金退还村账。
“村决定给卢某某赠送玻璃中堂是为了感谢卢某某多次为村捐款并提供招商引资信息,也是为了今后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未谋取个人私利,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东台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可予容错免责。”在讨论容错处理时,市纪委监委审件审理室的同志一致认为。
今年6月,镇党委对邱某某、常某某分别作出免予党纪处分的决定,并对其二人诫勉谈话。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专题调研、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制定出台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相关实施办法,对容错纠错机制的深刻内涵、目的意义进行了充分解读,并重点就适用容错纠错的9种情形、应当适用的规范化程序以及如何进行结果运用等方面形成六章20条细化规定,为容错纠错提供规范化依据。
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把控容错纠错的条件和程序,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原则,辩证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力求历史地、客观地、全面地作出评价,准确划出容错的边界。坚持容错纠错和从严执纪同步发力,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及时容错纠错,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清除负面影响。对不该容的问题坚决不容,坚持政治立场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绝不容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容错,发现有错不及时纠正、放任不管的禁止容错。
今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某村党总支书记王某某作为该村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别于2020年1月26日、1月27日两次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对疫情防控期间关停棋牌室和防止人员集聚等工作进行布置,并专门提醒该村妇女主任立即关停家中的棋牌室,不得集聚人员打牌。该村妇女主任思想上存有侥幸,致使该村村民11人在其家中集聚打牌。
王某某对疫情防控工作思想上重视,在全镇村居中较早启动疫情防控,曾两次在村组干部会上专门要求相关人员关停棋牌室、不得集聚人员,事发后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设执勤卡口、对外来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等措施积极补救,未再发生村民集聚,未出现疫情等不良后果。依据《东台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可予容错免责。今年4月,镇党委对该村党总书记王某某作出免予党纪处分的决定,并对其诫勉。村妇女主任受到党纪处分。
自前年以来,东台市纪委监委通过排查、搜集、整理、公布,对9案13人次予以容错,充分鼓励全市各级干部挺起腰杆担当、甩开膀子干事。“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容错机制配套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对存在过错或者失误的同志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涉及容错纠错问题的单位,帮助分析问题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者挽回损失,并举一反三,抓好面上的整改落实。”东台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沈红霞 朱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