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四措并举”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今年来,射阳县纪委监委进一步严肃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涉案款物暂扣(扣押)、保管、处理行为。依托涉案款物保管室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被调查人员合法的财产权益,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防止在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 县纪委监委研究出台《射阳县纪检监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及责任追究,规定暂扣(扣押)、接收、保管、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完善查看、临时调用程序,确保涉案款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强化涉案款物的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是设立保管场所,加强基础建设。设置存放扣押款项的唯一合规账户,建立专门的涉案款物保管室。保管室安装门禁系统和防盗门,室内放置储物柜、箱、保险柜等设施,定制不同规格的纸袋以及配备胶、油墨、笔等物,便于对中小物品进行分装、密封,配备秤、尺等计量器,便于准确的审查暂扣(扣押)物品,并安装监控设备加强涉案款物的安全性,确保各项设施规范化。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监管流程。在接收涉案款物时,县纪委办公室严格审核核对文书是否齐备、涉案款物是否与移交清单一致,案管室对接收全过程录音录像;对接收的涉案款物制作管理台账,实行一案一档、一物一卡,采取分类存放、定期核查的方式,切实做好日常维护;案件办结后,办公室根据涉案款物处理意见表办理出库手续,确保案结款清。同时,还每季度对未办结的案件进行汇总并制作监控清单,全盘掌握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
四是增列考核指标,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对入库、在库、出库的涉案款物开展专项清理核查,通过理清账目、核查案件材料、盘点实物等方式,对涉案款项进行彻查,确保涉案财务及时出库、随案移送;同时,将涉案款物扣押、转移、返还,是否符合规范列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不仅在个案评查中逐条对照打分,而且还将涉案款物处理是否合法合规作为案件考核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