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今年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念好“述、评、考、议”四字经,纵深推进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一是“述”出使命,检验成效。积极推动并参与区党工委抓全面从严治党述职会,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听取2020年度下级党委(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特别是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述职,以述职述责检验履责成效。
二是“评”出不足,直面问题。在区纪工委逐一审核的基础上,区党工委书记对所有述职党委(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进行逐一点评,指出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短板不足,通过提领扯袖,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履责不力的第一责任人警醒起来、直面积弊,抓紧“补虚固本”。
三是“考”出压力,明晰要求。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精心准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卷,出席述职会议的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党委(组)书记等47名同志参加现场测试,通过现场交作业、晒家底,促思责思廉、明责明纪。
四是“议”出结果,压实责任。结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制定《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表》,开展现场评议,同时创新结果运用方式,把述责述廉情况、现场评议结果与班子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进一步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