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开展案件回访教育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受处分后我一直很惶恐,心理压力很大,担心组织放弃我,通过回访教育,让我解开了心结,重新捡起了信心,燃起了工作激情。”日前,在滨海县纪委监委开展的案件回访工作中,一名乡镇的违纪干部在回访教育后感慨道。
近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扎实开展案件回访教育帮扶工作,制定出台《滨海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筹全县纪检监察案件回访工作,建立健全县级案件回访台账,在提升办案质量的同时,积极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案件回访教育主要通过听取领导意见、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在听取意见阶段,工作人员主要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对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的意见。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受处分人员交流谈心,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座谈会上,受处分人员汇报本人对所犯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受处分人员的疑惑,听取参会人员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变、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等现实表现的评价,同时听取参会人员对教育帮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工作人员还通过个别访谈了解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其他人员对教育帮扶对象的评价、现实表现等。
为提振受处分干部干事创业信心,该县纪委监委在全面了解处分期间现实表现的基础上,建立《滨海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台账》,实行全程留痕管理,动态评定,对表现良好的干部,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截至目前,该县受处分接受回访教育的干部中,有5人因工作突出重新得到提拔重用。
“将案件回访教育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大教育格局之中,有效传递了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严管厚爱。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从案件监督、关爱疏导、警示教育等多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回访教育工作,让‘掉队干部’重拾信心再出发。”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