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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履责监督平台应用 助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规范应用“清风盐城”履责监督平台,通过对驻在部门实行实时动态、全面深入的信息化嵌入式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推动驻在部门履职尽责,助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一是规范履责记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查看党风廉政建设履责主体是否履责、如何履责是派驻监督的重点也是难点,履责主体平时履责可能是一次会议发言、一次廉政教育,也可能是一次内部监督、口头提醒,风过无痕,无迹可寻。为解决这个问题,该组充分利用“清风盐城”履责监督平台数据实时精确的特点,为履责主体记录履责情况提供“电子记事本”,为监督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提供数据支撑,使派驻组得以通过定期监督、点评、通报履责记实台账等方式,督促履责主体积极履责。2020年以来,该组三次通报驻在部门履责主体平台应用情况并责成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对履责不到位的同志给予提醒谈话,两个驻在部门65名履责主体共记录履责记实4795条,主体责任不断压紧压实。

二是聚焦“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盯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驻在部门工作排出安全生产、水利脱贫攻坚、高新企业培育等十个方面政治监督清单,强化全过程跟踪监督。2020年,在履责监督平台上向两个驻在部门各处室(单位)和履责主体“点对点”提出125条监督意见,围绕驻在部门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分批加快兑现扶持政策资金、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等提出纪律要求,设定回复时限,形成了监督意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的工作闭环。

三是发挥探头作用,做实“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出台《“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采用传统现场监督和平台监督备案相结合的方法,除列席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会监督集体决策情况以外,驻在部门所有非涉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在平台报备,做到所有监督事项有源可溯、有据可查。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平台动态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运行流程、责任主体履责、风险防控、内部监督等情况,视情提出监督意见,切实提升监督实效。2020年,该组对两个驻在部门407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否决或退回修改“三重一大”事项36项。

四是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督促驻在部门对照“三定”方案梳理权力事项,针对权力事项排查廉政风险,针对廉政风险制订防控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环环相扣扎紧制度笼子。2020年以来,两个驻在部门共梳理权力事项174项,排查廉政风险点339个,建立操作规范120个,建立健全工作制度69项,全部录入监督平台,接受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我组监督,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下,保证权力事项在规范轨道上运行。

五是强化自我监督,推动依纪依法依规履职。该组带头应用“清风盐城”履责监督平台,及时规范记录派驻监督过程、要求。2020年全年记录派驻工作日志245条,对驻在部门发布的监督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要求、对履责主体履责记实情况的点评等工作内容全部以电子数据形式固定在监督平台中,有效推动了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监督更加务实、精准、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