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推进 全市水利系统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年来,全市水利系统水利投资强度大、工程项目多、监管链条长,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大。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市水利局党委加强对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会同局党委对全市水利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深入了解分析全市水利系统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日前,为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持续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市水利局党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水利系统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全市水利系统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八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基层监管的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二要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度,严格招标投标制度,严格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推广运用项目代建制、诚信评价制、跟踪审计制等创新办法。三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严格履约考核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严格企业履约考核,加大对隐蔽工程的监管,加大过程监管力度。四要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大额资金实行集体决策,严格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对水利基层单位的财务检查,严格审计监督。五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吃喝上的不良风气、整治交往上的不良风气、整治车轮上的不良风气。持续开展“清风系列”专项整治“回头看”。六要加强干部队伍监管。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加强职工思想建设,推进关键岗位轮岗。七要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建立市县联动机制,紧盯重点事、重点问题,市县联动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全市水利系统案件查处报告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通报制度。八要支持纪检委员履职。配齐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加强纪检委员能力建设,探索纪检委员高效履职新途径。
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与市水利局党委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整合工作力量,强化督查推进,通过建立局党委班子成员挂钩县(市、区)水利部门联系点制度、开展全市水利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专项检查等方式,合力推动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向下级党组织和基层单位延伸,不折不扣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