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强化监督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阜宁县纪委监委积极主动作为,前移监督关口,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层层传导压力,树牢责任意识。迅速召开监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剖析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廉洁风险点。抓好中央纪委安全生产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推进工作,成立8个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和6个挂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督导组,围绕“任务、问题、整改”三个清单,每月一督查、每月一会办、每月一推动,督促推动镇区、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分领域分行业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查。
推动平台建设,确保工作实效。始终坚持把推进平台建设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和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行“安全问责前移”,变“事故问责”为“隐患问责”。 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失职渎职行为,共发现各类问题337个。
强化派驻监督,发挥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嵌入式”监督作用,紧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单位,督促各监管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加强对履责情况的监督,深入排查重大项目、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履责不力,行动缓慢、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的严肃追责问责。(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