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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坚持“三严”抓好基层主体责任落实

亭湖区纪委从思想教育、组织建设、作风要求等多方面出发,不断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基层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围绕“六学模式”“四巡四讲”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纳入工作部署,每月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全面深化党员教育精细化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四比四争”“党课我来讲”等主题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重点课。设立“流动”廉政讲堂、观看廉政教育片、定期在微信工作群推送“每周一纪”等,线上线下加强廉政教育。

严抓组织建设。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支部联系点制度,分类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书记项目”下延一级,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和专题会办。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新成立村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目前,全区168个村(居)已全部配齐配强专职纪检队伍。

严抓作风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抓“关键少数”、抓第一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重新分工,将“抓学习、抓责任、抓制度、抓落实”分解到各成员身上,常态化进行班子与中层干部、村居负责人廉政谈话。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结合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在抓好市纪委监委面上主抓的5项突出问题基础上,自选“宽路窄桥”问题及五保、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开展重点监督,共问责65起138人,通报曝光9起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