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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怎么做?看操作指引

近日,盐城市委巡察办依据《中央巡视工作流程》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文件,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认真总结七届市委巡察工作经验,结合盐城巡察实际,正式印发《市委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对市委巡察全流程进行规范。

《操作指引》共7个环节54项具体任务,附有42个模板。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市委巡察办认真总结七届市委巡察以来工作实践成果,对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的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汇总,纳入了最新的《操作指引》,如“组办会商巡察报告”“巡纪会商研判问题(问责)线索”等。

《操作指引》先后修改十余次,召开座谈会2次,征集吸收市县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各类意见35条,历时3个月最终成稿。“《操作指引》步骤任务具体,职责分工明确到巡察组或巡察办职能处室,更加符合盐城巡察工作实际,规范易行、高质高效。”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强调。

市委第十二轮巡察联络员收到指引后表示:“紧贴实际,很管用。在本届市委巡察工作收官之际,操作指引就像一场 ‘及时雨’。”据悉,该《操作指引》已印发至市委巡察机构全体专职干部;同时下发至全市9个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纪工委,供各地参照执行,进一步规范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务实操作,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