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坚持“四个强化” 扎实推进供销系统专项整治
亭湖区纪委监委深挖问题线索,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供销系统专项治理落实落地。
一是强化统筹压责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究工作方案,第一时间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由分管副书记和分管常委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第九监督检查室负责牵头,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及相关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组协同参与办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推进。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集中分析研判,梳理重难点、疑难复杂线索,商讨精准核查处置线索。
二是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在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聚焦社有资产处置、控股参股企业项目投资运行以及内部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排查,结合巡视巡察情况,对近年来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确保存量问题摸清见底。共排查梳理问题线索17件。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供销社及其下属企业实地开展走访调研,调阅财务报表、会议记录簿、工作台账,查看租赁合同明细,调取银行流水,分析研判问题。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要求审计部门组织人员成立专业审计队伍,对全区供销系统固定资产和资金使用、供销社下属企业经营和效益、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等内容开展专项审计,精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强化整改促规范。坚持监督办案两手抓,问题线索处置结束后,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精准摸排出该系统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及漏洞,及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督促供销系统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推动供销系统全面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