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双月研习审铁案 跟班协审锻铁军
今年以来,为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量,滨海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基层办案中遇到的文书格式不统一不规范、表述不恰当不严谨、条文适用不正确等疑点、难点、堵点。制定出台《滨海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双月研习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和案件质量。
坚持基层案件“协审”制度。针对乡镇纪委案件数量大、人员流动大、专职人员少的现状,对镇区纪委办理的案件实行“协审”制度,要求镇区纪(工)委书记和具体案件承办人同时参加。“协审”中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纪法适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督促案件承办单位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引导取证。今年以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已“协审”基层案件67件,既提高了案件质量,又提升了办案人员业务水平。
“一次研习就是对案件质量的一次‘全面体检’。找出病根,对症下药。”滨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滨海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滨海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双月研习实施办法》,每两月组织一次案件研习,针对上两个月结案的案件进行集中研判,本委各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组、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同时参加研习活动。对案件质量集体把关,交叉审查,评选出优秀案件及最差案件,与年终案件质量考核挂钩,将提升案件质量落到实处、落在平时。今年以来已开展双月研习2次,共对53件案件进行了研习,评选出优秀案件2件,不合格案件1件。
县纪委还实行镇区纪(工)委纪检监察人员跟班学习制度,由案件审理室专人对业务学习、案件办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全面提高业务水平。
“通过‘案件协审+双月研习+跟班学习’的机制,做好案件审理‘前后半篇文章’,进一步防偏纠错,不断提升办案质效,锻造审铁案的纪检监察铁军。”滨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李立 陈功 王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