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世纪新城集团: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八小时外”
近日,江苏世纪新城集团制定了《关于加强集团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立规明矩,狠抓落实,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监督“不留白”,提醒“不打烊”。该项《规定》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八小时外”,明确了干部职工严格禁止的十种行为,包括“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不当言论”、“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酗酒滋事、酒后驾车、参与黄赌毒活动”,以此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警惕权力出轨、行为出格、道德失范,要坚持不忘初心、锤炼党性、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管好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该项《规定》还要求分级落实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责任,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作为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与此同时,集团纪委将围绕重要节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视问题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或党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风腐问题具有隐蔽性和腐蚀性,出台该项《规定》实现全天候监督,既是我们预防腐败、改进作风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完善风险防控、织密监督网络的重要举措。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和集团党委的指导下,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奋力开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该集团纪检条线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