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三聚焦”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立足职责定位,从严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进派驻监督精准有效。
聚焦中心促提升。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盯驻在单位人员依法、高效、廉洁履职等方面,强化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推动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重点对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违规终本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进行监督,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倾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主责强监督。紧盯驻在单位管理薄弱点、权力运行关键点、违纪违法易发风险点,着重在强化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及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整改落实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实施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的闭环监督。督促建立发改案件评查追责机制,对瑕疵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追责。约谈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较低的案件承办人,提高审判工作绩效。以“小切口”做实作风建设“大文章”,对干警食堂管理、庭审活动规范、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堵住风险漏洞的源头,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聚焦问题抓整改。紧盯驻在单位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查看资料、谈话了解,及时掌握巡察整改的情况,对“问题清单”一一过堂,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督促从内控制度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确保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截止目前巡察发现的4个方面43项问题,已整改完成37项,其余6项正在整改之中。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7项并汇编成册,建立司法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