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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定向通报”剑指基层微腐败

“张某在履行尊老金发放动态监管过程中,未定期回访、及时核减死亡人员,导致该村2名村民死亡后其家人继续领取尊老金……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对大丰经济开发区一起涉农案件进行了定向通报。去年以来,该区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定向通报10人次,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3个,党纪政务处分173人次、问责35人次。

为巩固涉农领域“四小四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精准监督,大丰区纪委监委推出群众身边微腐败案件定向通报机制。依托村(居)大喇叭、村务公开栏,点名道姓曝光本地或外地的涉农典型案例,公开揭短亮丑、发动群众监督、强化警示震慑,探索出了从源头预防和解决“苍蝇式”腐败的破解之策。

为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和以案询案功能,促进形成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良好态势,该区配套出台《关于深化涉农案件定向通报制度的暂行办法》,以“制度条文”形式构建起集分类通报、警示教育、举报受理、以案询案、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六位一体”的“治未病”工作机制,促进警示教育与以案询案实现有机结合,推动专责监督与群众监督同向发力,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农民群众对政策的了解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农民群众存在不同程度的不会监督、不善监督情况。涉农定向通报不仅能够警醒‘大多数’摸排自查、及早发现问题,还能引导和鼓励群众对照案例参与基层正风肃纪反腐,激活农民群众‘一线探头’作用,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大丰开发区纪(工)委负责人介绍道。

据统计,上半年开发区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件,涉及村集体小微工程不规范、虚列村级杂工变通支出、村集体资产发包等问题,立案查处11人。

“查处案件是对群众切身利益最好的保护,通报典型案例是预防‘苍蝇式’腐败的有效手段。”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今后,这样的定向通报将在大丰常态化进行,既公开“晾晒”纪委工作成绩单,又给党员干部精准“敲警钟”。

为扎实写好案件查处的“续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该区纪委监委还组织编撰了《基层村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求各单位开展“两书上会”警示教育,督促基层党组织以案为鉴。同时,要求案发单位组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四说”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例,及时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