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纪监工委:探索建立机关案件质量管理体系
市级机关纪监工委建立健全对机关单位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质量评查机制,会同市纪委审理室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切实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推动案件质量提档升级。
统一评查标准。案件质量贯穿于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等各个环节,定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将案件质量检查和平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曝光,要求对标找差,认真查找自身办案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整改。同时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互审互评的方式,开出“处方单”,逐卷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员案件质量意识。
量化评查指标。实行交叉互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党纪政务案件的实体、程序、涉案款物及处分执行情况等,按照要求将检查情况逐项填写《卷宗评审登记表》,采取百分制方式,对每个案件逐一打分。对于案件实体、程序、手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开展集中点评,逐一反馈问题。
深化结果运用。召开集中评审会议,对卷宗评审情况进行点评,互相交流检查情况,肯定好的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当场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对案件质量排序通报。及时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流反馈评查结果,确保评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合理,对每件评査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立行立改,销号管理。(徐环聪 徐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