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大丰

大丰区纪委监委实施“两抄一报”强化“一把手”监督

近日,大丰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行“两抄一报”强化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基层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明确“两抄一报”主要内容。将以下情形列为“两抄一报”主要内容:基层党委(党组)“一把手”、领导班子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装样子、走过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推行主体办工作机制不力的;落实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要求不力,导致本单位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十项规定、区委六项规定不力,导致本单位作风问题屡查屡犯、反弹回潮等问题事项。

制定“两抄一报”工作流程。确定列为“两抄一报”的问题事项,及时抄报区分管(挂钩)领导,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相应纪检监察组织。区领导收到抄报事项后,按“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的职责,推动基层党委(党组)分析问题原因,落实推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基层党委(党组)认真抓好落实,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监委和区领导反馈落实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相应纪检监察组织收到抄送事项后,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问题根本解决。

严肃“两抄一报”工作纪律。基层党委(党组)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视情追责问责。及时组织再监督、再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专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