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去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去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2月7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召开会议,通报2011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及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中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2011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978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191件,立案1138件,结案1087件,对126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9人,县处级6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470.65万元。自治区纪委配合、协助中央纪委查处了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违纪违法案、呼和浩特市委原副秘书长张志新侵吞国有资产案、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原副主任牛志美严重违纪案。目前,正在对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李石贵、兴安盟原副盟长赵云翔、兴安盟原人大工委副主任刘振财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11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侵占各种惠农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案件,严肃查处了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处了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案件,严肃查处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等各类案件。共处分涉及相关案件的党员干部172人。立案查处涉及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违纪违法案件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自治区纪委本级批办此类问题要结果案件数量是去年同期的7.5倍。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相关厅、室负责人,自治区及中央驻自治区各新闻媒体记者出席通气会。(记者 韩卿立)
来源:《内蒙古日报》